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黄河大街南延(魏都路—华夏大道)下穿陇海铁路及油库专用线立交工程》《年收集、贮存、转运废旧铅酸蓄电池2000吨、动力电池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黄河大街南延(魏都路—华夏大道)下穿陇海铁路及油库专用线立交工程》《年收集、贮存、转运废旧铅酸蓄电池2000吨、动力电池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黄河大街南延(魏都路—华夏大道)下穿陇海铁路及油库专用线立交工程 |
开封市城区南部,呈南北走向,横跨开封市龙亭区、鼓楼区,属于黄河大街南延项目的一部分,范围为K0+340~K0+900,涉铁段道路由北向南依次与宋外城遗址、油库专用线、郑开城际(在建)、陇海铁路、酒厂路交叉 |
开封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开封市城区南部,主要建设黄河大街南延(魏都路—华夏大道)下穿陇海铁路及油库专用线立交工程,项目总投资335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7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基坑废水 。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 外排。 3.噪声。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料,要回收、分类和处理。 |
年收集、贮存、转运废旧铅酸蓄电池2000吨、动力电池3000吨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小苏村与310国道交叉口向东1000米路南3号 |
开封伟晟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润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南郊乡小苏村与310国道交叉口向东1000米路南3号,主要建设仓库式贮存车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废气收集汇至“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2级标准。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农户拉走肥田,不外排。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低噪声措施。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电解液、废劳保用品、废棉纱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