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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4-02-01字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会商结果,受冷空气影响,全省空气质量逐渐转好,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环委会研究,决定自2月1日12时起,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成员单位认真做好本次重污染天气管控评估工作,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评估报告电子版于2月4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市环委会攻坚办邮箱。

  联 系 人:苏  华  

  联系电话:23620015

  邮  箱:gjbdcb@163.com

         

                     2024年2月1日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