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一等1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郭一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副主任,其原任市生态环境监控指挥调度中心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李石柱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副主任,其原任市辐射环境检测站站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田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其原任市生态环境监控指挥调度中心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唐志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核与辐射安全科科长,其原任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付裕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安全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郭立珍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向娜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生态环境监控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光耀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生态环境应急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赵永刚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蒋四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杞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副科实职,试用期一年)。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