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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0200环罚决字〔2024〕2号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4-04-19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豫0200环罚决字〔2024〕2号

单位名称: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1674138321F

地址:开封市杞县葛岗镇

法定代表人:李武斌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4年4月2日开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开封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监控日报,日报显示: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1日8时焚烧炉VOCs排放口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小时均值150.67(mg/m³),超过企业排污许可60mg/m³标准的1.51倍。后经开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你公司进行现场勘察核实,你公司自动在线设备显示2024年4月1日8时存在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超标问题,与超标日报内容一致。综上:你公司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存在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1.2024年4月3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4年4月3日现场照片证据和视频证据、自动在线验收报告(节选)材料、巡检记录(节选)、校准记录(节选)、易耗品更换记录(节选)、检修工作票、你公司2024年4月1日自动在线焚烧炉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值日报表,证明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违法事实清楚2.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明确;3.法定代表人李武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宁晓泰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证明宁晓泰接受调查询问的合法性;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节选)、排污许可证(节选)、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证明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为重点管理5.2024年4月8日宁晓泰调查询问笔录;6.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员工人数和年收入情况说明,证明该公司为中型企业等证据为凭。以上证据足以证明违法事实。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2024年4月8日,我局对你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200环责改字〔20243号),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确保正常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且达标排放。

我局于2024年4月10日以直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豫0200环罚告字〔2024〕3号)直接送达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

2024年4月10日,你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豫0200环罚告字〔2024〕3号)后,在2024年4月11日提出陈述申辩,你公司认为违法行为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且在故障发生后积极维修整改,配合调查,符合从轻处罚情形,希望减少20%处罚金额。2024年4月12日办案人员结合本案现场调查情况和承办机构对陈述申辩内容复核意见,因你公司积极整改,案情符合从轻处罚事项,建议采纳你公司陈述申辩申请,2024年4月18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会,经集体研究决定采纳你公司陈述申辩意见,对你公司减少20%处罚金额。

2024年4月10日,根据责改要求,我局对你公司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你公司已经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且在正常生产期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整改完毕。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你公司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规定。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规定。根据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裁量金额:408000元。2024年4月18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会,经集体研究决定采纳你公司陈述申辩意见,对你公司减少20%处罚金额,最终裁量金额:326400元。

经研究,我局对你公司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决定:

给予罚款叁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开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银行账号:00000114927200366012;代办银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理回单到我局财务处索取罚款收据,并将缴款凭据第三联(备查联)报送我局838号房间备案。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9日

 

编辑: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