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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7-09-25字号: |

各县(祥符区)环保局、各区环保分局、各涉源单位:

为深入开展“五查五促”集中督查活动,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现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通知》(豫环文〔2017〕27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环保局及各涉源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辐射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尽职履责、责任到人,防止各类辐射事故及因辐射环境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保障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各县(区)环保局结合本地区特点,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的安全监管和检查。特别对停产、半停产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本辖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运行,彻底消除事故苗头。

三、各涉源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辐射安全工作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国庆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涉源单位要指定专人对放射源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控;严格实行登记、检查制度;做好环境监测记录、巡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放射源出入库时,辐射工作单位主管领导要监督进行,并详细登记备案。尤其是移动γ探伤单位、用源大户及放射源销售单位,单位领导要每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放射源进行清点,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放射源安全。

四、自9月25日至10月9日、10月16日至“十九大”会议结束日,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县(区)环保局、各涉源单位确定一名辐射安全联络人,每天上午10:00前将本辖区、本单位辐射安全情况以短信息方式报告市环保局辐射站(联系电话:15237857770),市局汇总后报省厅辐射处。各县(区)环保局“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底考核目标。

 

附件:《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通知》(豫环文〔2017〕274号)

 

 

2017年9月22日

豫环文〔2017〕274号关于加强国庆节和“十九大”会议期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docx


编辑:辐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