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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10批)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8-06-16字号: |

2018615

 

一、开封市尉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93

反映情况: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周寨村西头,有一家翻砂厂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情况核实:经查,该卷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D410000201806040025号件举报内容相同。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再次公示:

64日接到督办文件后,尉氏县朱曲镇镇政府及尉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该厂厂房内已安装的电炉和袋式除尘器已拆除,范长社已决定自行对建成设施进行了拆除不再从事铸造生产。存在的噪声污染问题,是在20184月安装设备时产生的。该厂厂区和厂房地面全部硬化,不存在扬尘污染。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在接到举报件之前,尉氏县环保局已对尉氏县润聚阀门厂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下达了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停止建设并立案处罚。接到举报件后该厂负责人范长社自行将生产设备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依据《开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奖励规定》和《尉氏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朱曲镇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朱曲镇周寨村村支书周建平全镇通报批评,尉氏县环保局决定给予辖区监察中队中队长张雁飞通报批评。

二、开封市尉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13*

反映情况: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西街粮食局南隔壁,开封福英防腐机械防腐有限公司,私自向地下排放盐酸工业废水,污染地下水,投诉人多次向尉氏县环保局反映没有处理结果。尉氏县环保局长李东辉和机械厂老板侯闯是姨表关系,包庇该公司。

情况核实:6月9日,县环保局联合洧川镇政府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液体、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经厂内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水洗槽内,不外排,更换后由配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并交由河南伟恒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依法处置。经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区内外深入细致排查,没有发现有暗道排放迹象。县环保局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区内生产车间水井、厂区外西北200米、东南200米农田机井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报告显示地下水:PH、总锌、COD、氨氮、悬浮物均不超标。

该公司之所以存在停一阵然后再生产情况,是因为前期进行调试设备、专家评审、监测验收需要,进行了间歇性生产。另外,在对该公司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尉氏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及《尉氏县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

针对举报人反映尉氏县环保局长李东辉和机械厂老板侯闯是姨表关系,包庇该公司问题。针对该问题,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纪委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2018年6月11日,调查组对开封市福英机械设备防腐有限公司负责人候闯进行询问,该负责人表示与环保局局长李东辉不熟悉,更没有与李东辉及县环保局其他工作人员之间有经济往来。经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纪委调查组询问李东辉及县环保局洧川镇环境监察中队长杜高峰,均不存在与相关企业之间经济往来

问责情况:依据《尉氏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对县环保局局长李东辉、洧川镇环境监察中队长杜高峰予以告诫


编辑:科技与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