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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 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2批)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8-06-18字号: |

2018616

 

一、开封市杞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26 

 

反映情况:开封市杞县平城乡有一个平城远方脱水蔬菜加工厂,生产过程中废水直排。

调查核实情况:613日,杞县县政府组织平城乡人民政府、杞县环保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杞县平城远方脱水蔬菜加工厂位于杞县平城乡高柴村西北1公里处,法人代表杜海鸽,该厂年加工8000吨脱水蔬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组评审通过并已进行网上公示,环评手续正在审批,该厂建有脱水蔬菜生产线2条,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厂房正在封闭。经现场检查,该厂不存在废水直排,举报情况不属实但该厂在环评手续未通过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平城远方脱水蔬菜加工厂在环评手续未通过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杞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厂停止建设并立案处罚。

问责情况:根据《开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奖励规定》杞县平城乡人民政府给予高才村村主任陈广建政务警告处分,并通报全乡。杞县环保局给予平城泥沟中队环境监察员马烈行政警告处分

二、开封市环保局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96

   

反映情况:开封市环保局网站从来没有建设项目环评公示,从来不全文公开,群众查不到公开信息,无法进行公众参与。

调查核实情况:市环保局经调查局网站,发现建设项目的受理公告、拟批复公示、批复公告都有,但有延时情况存在:一是由于局网站更换了新的网址,市政务服务网站的实时推送只能推送到老网站,由局网站维护人员再搬到新网站。二是由于市政务服务网站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对接,市环保局的网上审批又是独立的审批系统,今年4月底刚刚对接完成,各种原因造成项目的受理、审批信息公开有时延时。

关于环评文件公开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封市的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均在市民之家网站可以查询,市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网上办理。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行政机关予以回复,环评文件的信息公开应是建设单位主动公开的。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市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612日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安排有关科室立即协调处理,立即整改,截至614日,局网站受理公告,拟批复公示已自动推送至开封市环保局新网站,信息公开正常,批复文件以后实时推送,及时公告,以上问题已解决。

问责情况:

 

三、开封市尉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65

 

反映情况:开封市尉氏县建设路南段,有一个康佳香料化工厂,夜间生产偷排废气,废水直排路东边沟里。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人所反映的康佳香料化工厂实为尉氏县康佳香料有限公司,位于尉氏县建设路南段,法人代表曹书学。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516日该公司向尉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了危险化学品企业歇业申请。经查看该公司的原始用电记录,528日停产到位,至今仍在整改中。执法人员对厂区外周围查看,除总排污口外,未发现有其他排污口。因该公司停产,总排污口没有流水迹象,不具备监测条件,没有进行水质和废气进行监测。经调查走访附近居民,该公司在生产期间确实有废气排放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616日,尉氏县环保局对康佳香料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责令该公司在内部整改期间同时对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予以整改。待恢复生产后,尉氏县环保局将委托检测公司对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进行监测,如有超标现象,将依法查处。

问责情况:

 

四、开封市尉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87

 

反映情况:开封市尉氏县大营乡君李村,1S102省道大营西2.5公里路北,有一家洗浴中心污水排到渗井里,污染地下饮用水。2、君李村S102省道金盛达石材厂,生产中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S102省道大营西2.5公里路北,有一家洗浴中心污水排到渗井里,污染地下饮用水问题。

举报人所称的洗浴中心实为尉氏县尉港温泉洗浴店,位于大营镇君李村西南,S102省道路北,法人代表李全振。经执法人员对该洗浴店周围及店内现场检查,该洗浴店于20173月停止营业至今,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洗浴池未见有洗浴用水,淋浴生锈老化,没有经营迹象。

612日,尉氏县环保局委托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洗浴店西10米的大营镇君李村供水厂进行了取水检测,结果显示氨氮、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均不超标,未发现有污染饮用水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二)君李村S102省道金盛达石材厂,生产中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金盛达石材厂实为河南省金盛达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大营镇君李村东200米处,法人代表吴清峰。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是由切割工序产生。该公司生产过程中采用湿法切割,有水帘除尘设备和沉淀池污染防治设施,车间门窗全部封闭。612日,尉氏县环保局委托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车间北下风向、东北下风向、东下风向进行了4个时间段的布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浓度均不超标,举报情况不属实。

问责情况:

 

五、开封市尉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31

 

反映情况:开封市尉氏县庄头镇黑高村和鸡王村交界处西北方向,开港大道路东有几个水泥砖厂,生产过程中扬尘严重,噪声扰民,一直未彻底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投诉人反映的水泥砖厂为开封匠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袁春周和尉氏县汇福建材厂法人代表高老五。

1. 经执法人员对开封匠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核查,该公司原料做到了全覆盖,厂区安装有喷淋设施,生产设备进行了全密闭。问题为:厂区未进行硬化,厂区大门口未安装车辆冲洗设施,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该公司所处位置东西南北四至直线距离最近离村庄近千米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对其粉尘、噪声进行监测。

2. 经执法人员对尉氏县汇福建材厂核查该厂未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该厂最近处东边离黑高村400米左右。201861日,尉氏县环保局对该厂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要求该厂尽快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验收,该厂于201862日停产之今。

问责情况:根据《开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奖励规定》和《尉氏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开封市尉氏县庄头镇人民政府决定给予庄头镇黑高村环境监管网格长村支书郑新厂停职检查处理,对包区干部毕宝山全镇通报批评开封市尉氏县环境保护局决定给予辖区监察中队中队长庞廷发全局通报批评。

 

六、 开封市祥符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10040*

 

反映情况:1、我是从事木板加工的,我们一起干木材加工的一共有23家,都在省道327周边。区里治理,不论我们有没有手续,手续全不全,一律无条件拆迁,也不给规划新的地方,一分钱也不赔偿,我们几家大的厂每家都投资两千万元,说拆就给拆了,我们如何生存(以下简称第一项问题)。2、从去年开始祥符区为了完成任务,停止办理一切和砂石有关的企业登记,建筑公司不让办,营运不让搞,营销更不行,整的群众没活干。更可气的是取消了祥符区内的所有混凝土拌合站,使群众沙土,石子,水泥,买不到。混凝土买不来盖屋修房,拉土坪什么东西都买不来,儿子结婚办事急用的,要到邻县去买,造成物价上涨,给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群众怨声载道(以下简称第二项问题)。3、他们大搞腐败,保留了一家什么手续也没有的旭日拌合厂,据说是区领导的,就连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的姨弟王俊杰在陈留镇棉花厂院内没有任何手续和防护措施,刚也建了一个拌合站(以下简称第三项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该举报件反映的第一项问题经调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下发了《关于对强发木业有限公司许保华邵秀华3家木片加工厂予以取缔的决定》(汴祥政文〔2018〕15号),除自行拆除的,剩余的3家违法企业由区S327环境综合指挥部牵头,兴隆乡、陈留镇政府会同区环保、住建、公路、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7个工作日内予以依法取缔拆除。

该举报件反映的第二项问题经调查该举报问题属实。我区在开展取缔非法商砼站(点)的专项行动后,商砼站数量从24家减少到5家,供应量减少,出现了群众使用砂石料难的问题。

该举报件反映的第三项问题不属实。区纪委、监察委按照相关程序对开封旭日商砼有限公司、开封市鑫德隆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厂手续齐全,有发改委立项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批复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反映的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的姨弟王俊杰”问题属实。反映的“陈留镇棉花厂院内没有任何手续和防护措施,刚也建了一个拌合站”问题部分属实。经区纪委调查,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与王俊杰是亲属关系,但该厂的法定代表人是张小杰,不是王俊杰,且王俊杰在该公司无任何股份,与王俊杰无任何关系。

该企业占地是原陈留镇棉花厂院,属于工业用地, 2016年12月20日取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发改委备案证明,环评批复,正在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手续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针对反映的第一项问题。我区正在按照《省道327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违法木板加工厂的取缔搬迁工作。

(二)针对反映的第二项问题。为解决这群众使用砂石料难的问题,区住建局正在积极规划我区商砼站的布局,预计在两个月内将完成规划布局方案待完成规划布局调整并向社会公示后,即可对近期发改委立项、申报环评报告14家商砼进行审批

(三)针对反映的第三项问题。接到转办件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立即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汴祥执法罚责停字2018〕第22号),责令该项目立即停止建设,进行整改,待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手续后,再进行阶段性建设。

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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