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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15批)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8-06-21字号: |

2018620

 

一、开封市杞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32

 

情况:举报人来电举报开封市杞县城郊乡西关转盘向北2公里路东,有个金诚商砼搅拌站,刷车水乱倒入路面的沟里气味难闻,现在检查期间白天停产,夜间偷偷生产粉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杞县鑫城商砼有限公司(原金城商砼搅拌站),位于杞县城郊乡花园村东100米,法定代表人何光辉。2018616日,杞县人民政府指派县环保局、住建局、城郊乡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现场勘察该站设有刷罐用的三级沉淀池废水循环利用未发现罐车刷车水直排路边水沟的迹象。但是该厂在夜间生产时未开启喷淋设施,产生粉尘。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以上情况,调查组对该企业法人何光辉进行了约谈,要求该企业今后在生产过程中按标准做到以下几点:

1.昼夜生产必须开启所有喷淋设施,确保不产生粉尘。

2.所有出入车辆一律冲洗,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不得带尘上路。

3.厂区不间断洒水,保持厂区地面湿润,确保不产生扬尘。

4.杞县住建局对该企业再增派一名监督员,增加昼夜巡查次数,确保昼夜生产时各项降尘设施正常运行,不产生粉尘。

问责情况:县住建局驻场监督员马世俊负有监管责任,经研究决定,对鑫城商砼站驻场监督员马世俊进行通报批评。

 

二、开封市杞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53

 

情况:举报人来电举报开封市杞县西寨乡东头往南走开明高速,在高速的南边有家养猪场,苍蝇乱飞,气味难闻,居民无法生活、无法下地干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养猪场是位于杞县西寨乡郑民高速南200米的开封市盛邦绿地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建场时间为20174月,20176月在发改委做项目备案确认,20176月进行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距离周边村庄均在500米以外。该公司现建有2000立方的双覆膜沼气池,粪污干湿分离机设备一套,防渗化粪池400立方,防雨防渗贮粪场200平方,场区内建有地下管道粪污收集系统。养猪场存在苍蝇乱飞,气味难闻居民无法生活、无法下地干活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杞县畜牧局立即对该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企业承诺在七日内完成如下整改措施:1.对沼气液还田采用铺设地下管道直接入田;2.饲料里添加相关抑制苍蝇繁殖的药物(环丙氨嗪)和减少粪便堆积时间切断蚊蝇繁殖途径;3.喷洒药物减少臭气排放;4.与周边村庄群众搞好对接,做好环境治理。

问责情况:杞县畜牧局动物防疫监督员王艳东负有监管责任,经研究决定,对西寨乡动物防疫监督员王艳东给予通报批评。

 

三、开封市杞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91

 

情况:举报人来电举报开封市杞县城关镇杞国新城小区建筑工地昼夜施工,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杞国新城小区属于开封市东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路东段路南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公司法人为吴超凡。2018616日,杞县人民政府指派县环保局、执法局、城关镇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工地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杞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立即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该公司负责人郑重承诺该施工工地将严格按照降尘降噪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如按施工工序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将及时上报和公示,同时,做好对周边群众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问责情况:

 

四、开封市龙亭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50

 

情况:开封市龙亭区北关三街的道路尘土乱飞,坑洼不平,下水道堵塞,下雨天污水横流气味难闻,无人治理。2017年开封市在创文明城市时,将北关三街所有的旱厕改成了水厕,至今没有自来水冲厕所。投诉人多次向龙亭区城管委和城建委反映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北关三街已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2017年已对该区域居民房屋进行了测量,为避免资源浪费,未增加新的投资。社区内道路年久失修,硬化面积小,造成局部破损坑洼不平且容易产生扬尘,同时,下水管网修建年代较早,初期设计排水量难以适应人口的增长及大雨天排水的需要,容易造成堵塞反水,产生异味。

自来水改造工程计划在城中村改造计划完成后进行,但是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按照相关创建要求,同时受限于本社区不通自来水的条件,北关街社区内的部分居民家中的户厕改造成了三格式水冲厕所,此类水冲厕所不具备自动冲水功能,需人工自行将水倒入厕所中冲洗。

经调查,信访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道路坑洼不平、下水道堵塞及下雨天污水横流的问题,北郊乡政府已组织人力物力,立即展开了修补整治工作。一是组织人力将路边废弃物及杂草清理干净,净化街景,二是采用机械车辆,将道路重新推平,并在坑洼的地方填补了物料,同时洒水车辆适时进行洒水作业,避免扬尘,三是对下水管网进行了清淤疏通,对破损老旧的窨井盖进行了更换,以保障排水通畅。目前,北关三街的整治修补工作已基本完成。

针对水冲厕所没有自来水冲厕的问题,已责令北郊乡政府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增大保洁强度,增加保洁人员数量,加强对户厕的清洗频率,以保障厕所环境卫生。

问责情况:

 

五、开封市尉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81

 

情况:开封市尉氏县大马乡雁黄村村边上,有十多家家具厂,喷漆气味难闻,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6日对举报人反映的位置进行了现场检查。十多家家具厂实际有9家木门厂、1家楼梯扶手厂、1家乳胶厂,共计11家。其中被列入整治的有6家,被列入大马乡政府取缔的有5家分别是尉氏县海威楼梯扶手厂、尉氏县福临门业、尉氏县任雁辉木门厂、尉氏县顺心生物质颗粒厂、尉氏县黄红涛乳胶厂。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针对六家企业存在的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尉氏县环保局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分别对尉氏县中昊木业有限公司、尉氏县心泰木业有限公司尉氏县鑫豪森木业有限公司尉氏县四季春木门厂、尉氏县金益木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了立案处罚。

(二)针对举报人反映的无手续的5家企业,在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中,大马乡政府针对雁黄村没有办理环保手续、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的5家企业在国土、环保等部门的配合下,从2018年4月24日至4月27日,对以上5家企业进行了拆除,目前已全部拆除到位。

(三)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喷漆气味难闻,噪音大问题。2018年6月19日,大马乡政府对雁黄村村民进行了走访询问,经询问,村民表示有气味。2018年6月16日,尉氏县环境监察大队对6家企业下达了《关于对大马乡鑫永和家具厂等6家企业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责令建设隔音降噪设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待企业竣工验收完成和整改结束恢复生产后,县环保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废气、粉尘和噪声监测。

问责情况:根据《开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奖励规定》和《尉氏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尉氏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决定对大马乡组织书记李少鹏、大马乡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赵航给予告诫处理。中共大马乡委员会决定对包村干部任亚军、村级网格长雁黄村支部书记赵会军做停职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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