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
一、开封市杞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41
反映情况:举报人举报说惠济河的污水流入举报人东陶北地鱼塘内,造成鱼大面积死亡,河水腥臭。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该鱼塘经营人为王春英,位于五里河镇东陶行政村北地,北邻曹屯农场、西邻裴村店乡,水面面积60余亩。该鱼塘西邻东风二干渠,该渠堤坝东西宽约7-8米,因该鱼塘较深,最深处达到10多米,长期风吹浪打,侵蚀,加上该举报人对鱼塘西岸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造成堤坝逐渐坍塌,经调查,该鱼塘举报人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养殖证,且没有经过技能培训,并没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无配鱼相应水质,水生物检测等基础性仪器设备。违反了原农业部关于《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法规的规定。经杞县五里河镇人民政府、杞县水利局、杞县环保局对该鱼塘联合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鱼塘除东风二干外,没有其他进入该鱼塘的排污口。
处理及整改情况:东风二干渠鱼塘渠堤坝缺口由杞县水利局与五里河镇政府负责修复,鱼死亡问题走法律程序。
问责情况:五里河镇纪律监察委员会依照属地管理对东陶村支部书记杨文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开封市杞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55
反映情况:开封市杞县五里河镇芦庄行政村新建一石料场,晚上生产水泥、石子,废水直排小蒋河内,污染河水,向县政府投诉无人处理,当地有保护伞。
调查核实情况:此件为重复举报。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开封市杞县五里河镇芦庄行政村新建一石料场实为河南省浩隆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五里河镇芦庄村北,法人代表李献力。
2018年6月14日,杞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住建、国土、环保、五里河镇政府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发现浩隆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在严格落实“封土行动”中,被五里河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了断电措施。2018年3月20日,杞县环保局、五里河镇政府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擅自接电,违法生产,五里河镇政府立即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在6月14日晚上杞县环保局与五里河镇政府执法人员联合对该公司实施夜查,未发现该公司偷偷生产,无废水直排小蒋河现象,没有污染河水。
处理及整改情况:杞县五里河镇人民政府已对该企业实行强制停电措施,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痕迹。
问责情况:无
三、开封市杞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86
反映情况:举报人来电举报开封市杞县傅集镇徐庄村,该村的坑里到处都是污水,苍蝇乱飞,垃圾乱堆。无人治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现场调查发现该坑位于傅集镇徐庄村东南角,傅集镇境内不存在排污口。自5月31日杞县开展“百日清河”行动以来,徐庄村每周对该区域进行清理打捞。这次因城郊乡唐寨渠首闸提升导致东风干渠河水流量增大,随河水飘来大量垃圾、漂浮物,而下游韦庄桥坍塌,河道已被堵死,造成该坑内大量垃圾没有得到及时打捞,河水腐臭,影响了周边群众生活。
处理及整改情况:鉴于以上情况,傅集镇党委政府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改。傅集镇党委政府积极与杞县水利、环保等部门沟通,暂时提高李岗闸闸门高度向下游排水,关闭东风干渠位于城郊乡唐寨的渠首闸,使河水不再向南流,尽快修复韦庄桥,疏通下游河道。针对随河水飘来的大量垃圾、漂浮物问题,傅集镇党委政府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全面进行打捞、清污,已于6月20日下午清理打扫完毕。针对周边环境傅集镇党委政府指派专人进行长效监管,并在该村投放垃圾桶30个,配备清洁员3名,对周边环境定期做好保洁清扫,确保周边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问责情况:经傅集镇党委研究决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徐庄村党支部书记徐世国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开封市通许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77
反映情况:开封市通许县人民医院健康后街下水道年久失修,生活污水无法排除,造成堵塞,气味发臭,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通许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检查发现该处属背街小巷,排水是该处居民自行修建,采用30×50明沟盖板排水,但设计不合理,出水口偏高,排水不畅,排水道在存一定量后才能排入康力路污水管道,造成堵塞、气味发臭。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上述情况通许县住建局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对该处排水道进行清挖疏浚。为彻底解决该处排水不畅的问题,下一步将该排水道纳入全县污水管网管理范围,坚持每年汛期前进行清挖疏浚。
问责情况:无
五、开封市尉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48
反映情况: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小陈乡前张村,该村垃圾堆放无人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
2017年12月,为了彻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针对农村垃圾乱堆、乱放、乱倒问题,尉氏县实施城乡一体化保洁项目。2018年3月,尉氏县政府通过统一招标与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了服务协议,尉氏县城管局与该公司签订了《尉氏县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服务项目合同书》,2018年4月1日该公司开始试运营。
前张村人口共2000人,投放240升垃圾桶50个,2018年6月18日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前张村老村委会附近,有一个垃圾桶已被垃圾填满,垃圾桶旁地面散落有垃圾,在该村南十字路口西一农户家院墙外有一堆垃圾没有清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小陈乡政府和龙澄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对前张村的两处垃圾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了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2018年6月20日,小陈乡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针对前张村垃圾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就此问题举一反三,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清理活动。尉氏县城管局责令龙澄公司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保洁员的教育和管理。
问责情况:小陈乡政府决定对前张村党支部书记张新安予以全乡通报批评。尉氏县城管局责成龙澄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理,该公司对小陈乡保洁主管杨新春及助理吴海通两人给予降职处分,试用期 3个月,以观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