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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23批)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8-06-28字号: |

2018627

 

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63

情况:开封市顺河区新宋路东段,每周三下午周四上午周日上午在慢车道上有众多贩卖宠物、狗粮,气味难闻,造成交通堵塞。

调查核实情况:经排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621日(周四)上午9时,顺河回族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新宋路东段巡逻时发现,该路段慢车道存在有贩卖宠物、狗粮现象。因贩卖宠物者大多以牵引或者笼装的形式带宠物进入此路段,宠物随地大小便,又因天气炎热,宠物体味及粪便气味易挥发扩散,确实存在气味难闻的现象。由于宠物贩卖者及宠物购买者人数较多,同时二者存在一定的交易时间,占据慢车道,延缓了慢车道的车辆通行,在个别交易高峰时段存在慢车道交通堵塞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624上午,顺河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此路段慢车道上贩卖狗粮的商贩进行集中治理,同时劝导牵狗、电动(三轮)车载狗的贩卖者离开慢车道,在宠物交易市场内交易,不造成交通堵塞。下一步,区政府将取缔该路段的宠物交易市场,重新选址,做好其搬迁工作和过渡工作,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案件所涉及的各类问题以上工作将在12月31日前完成。

问责情况:

 

二、开封市杞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04

情况:举报人来电举报开封市杞县诗人醉街113号紧邻杞县中医院在医院住院部紧邻来信人家旁边建了一个平房,装有十台大功率空调室外机,平房内有一大型柴油发电机,噪音太大,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难闻,多次向信访局反应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接到举报件后,2018627日开封杞县中医院委托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群众举报的中医院发电机房有一台大型柴油发电机,由于医院属于公益性特殊性单位,救死扶伤是医院的首要责任,中医院的柴油发电机是为应急所需,只有在突发停电的紧急情况下才临时启动而且发电机房亦安装有降噪设备。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杞县人民政府责令中医院立即制定整改措施。一是责成中医院立即成立环境治理领导小组,针对环保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迅速定制发电机尾气排放净化系统,确保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

 

三、开封市尉氏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68

情况:开封市尉氏县岗李乡肖庄村。1、村西雏鹰集团建养猪场,挖了露天大粪坑,严重污染了该村的地下水源,使我们村的人得了奇行怪病,特别到了晚上臭气难闻;2、村支书肖广华霸占集体土地十多年一事,经纪委调查,他承认退地,可他是一名共产党 员,严重影响了共产党员的形象,像他这样一名村干部,党员想占就占,想退就退,有没有老百姓的立足之地,中国像他这样的共产党员合格吗?难道他霸占集体土地就没有触犯到法律底线吗?这样的村干部还能继续干吗?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群众举报的村西雏鹰集团建养猪场实为尉氏县康源养殖专业合作社,为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尉氏分公司肖庄村养殖基地,有环评手续

经现场查看该厂养殖环节采用干清粪工艺,干粪日产日清,收集之后运往5公里外雏鹰集团下属河南欣禾农业有限公司有机肥厂加工有机肥水粪(尿液等)经管道收集输送至沼气站进行厌氧处理之后,进入沼液暂存池不外排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转

2018622日,尉氏县环保局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基地场区周边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均不超标对场南100米处、场南150米处进行了废气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不超标。但是624日,工作组岗李乡政府工作人员在岗李乡肖庄村随机询问群众若干,部分群众称夜间有臭气。

针对村支书肖广华霸占集体土地十多年一事查,该村村支部书记实为肖关华关于该村村支部书记肖关华违纪等问题县乡纪委正在调查。目前县乡纪委已责令肖关华把近年来土地收益共计7700多元退至该村三资账户,并将所占土地退还村集体。目前,应退还集体款项和土地均已退还到位。因涉及群众举报问题多,县乡纪委现在还在调查处理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尉氏县政府责成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及岗李乡加大对该养殖基地的监管力度,督促引导该企业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周边环境的巡查,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针对村支书肖关华霸占集体土地情况,待县乡纪委调查结束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村支部书记肖关华违纪情节,给予相应党政纪处理。

问责情况:2018624日,尉氏县委县政府督察局对岗李乡西区网格长张国法、县环保局监察中队长王力予以告诫

 

四、开封市尉氏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80

情况:1、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尹庄村的养猪、鸡场的粪尿水这些污染源距离群众饮用水的深水井井位不过30米,自来水浑浊有异味。2、医生姬文仁因体制改革,县卫生局、劳动局等部门不予承认身份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

(一)举报人所反映的邢庄乡尹庄村的养猪、鸡场实为尉氏县兵超养殖场,位于邢庄乡尹庄村西100米处,法人代表尹兵超。该养殖场距省道S219(开尉公路)不足50米,距尹庄村饮水深井不足302018610日,邢庄乡政府依据相关规定已对尹兵超养殖场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

经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内有鸡粪一堆、半池粪猪粪一堆猪尿水直排养殖场内达不到粪尿无害化处理要求。2018622日,尉氏县环保局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场周边水源进行了取水化验,监测结果显示均不超标。

(二)关于医生姬文仁因体制改革,县卫生局、劳动局等部门不予承认身份的问题。经调查,该村村医姬文仁,男,现年75岁,尉氏县邢庄乡尹庄村6组村民。19948月姬文仁取得河南省卫生厅乡村医生行医资格证书。按照省政府2011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姬文仁属于2011年上报人员并经过了市卫计部门确认,截止目前姬文仁享受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标准并按时发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2018623日,邢庄乡政府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将该养殖场内猪、鸡全部变卖,猪舍、鸡舍全部清理,将该养殖场粪便、污水全部清运。(二)积极做好村医姬文仁思想疏导和政策教育等安抚工作。

问责情况:2018624日,邢庄乡党委对东区网格长明国锋、乡畜牧站站长朱四海予以诫勉谈话,对尹庄村支部书记曹胜利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五、开封市通许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02

情况:开封市通许县解放路与水利路交叉口的旺角名郡小区4号楼下的临街商铺开了饭店,由于开发商建房时没有合理的设计排烟管道,以致饭店的油烟直接排放在小区内或者大路上。虽个别饭店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是起不到一点效果,严重的影响到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通许县解放路与水利路交叉口的旺角名郡4号楼下的临街商铺开了9家餐馆,由于开发商建房时没有合理的设计排烟管道,以致餐馆的油烟直接排放在小区内或者大路上。虽个别餐馆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是起不到一点效果,严重的影响到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已对9家餐馆全部停业整顿,并对全县大小饭店油烟治理情况彻底排查,依法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一律关停。

问责情况:

 

六、开封市鼓楼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05

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开封市鼓楼区南苑办事处小王屯东街环保问题的来信内容一致。系重复举报案件,开封市鼓楼区南苑办事处小王屯东街环保问题如下: 1.小王屯东街南北长约500米,道路中间大小坑连片,汽车驶过,尘土飞扬。2.街中间有2个人为垃圾场,一个半年清运了2次,另一个未清运1次。3.街北头有一养猪厂,粪便在路边大量露天堆放,购粪车粪便沿途撒满途中。4.街中间路东有飞扬舞蹈培训中心,其对面有一东西长约80米街道,路面未硬化,下水道年久失修,黑臭水经常从东口排出,向北流,长达数十米。5.培训中心北邻是一生产塑胶水带加工厂,噪音严重超标,尤其夜间生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6.东街东邻一河道,存有大量杂草污物,未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件系重复举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

1、小王屯东街道路由于年久失修且小王屯村前期建设中未延伸硬化,造成道路破损坑洼不平。

2、小王屯东街中间的2个人为垃圾场,实际是沿着村内墙壁拐角处,附近居民为了不缴纳垃圾清运费用而随处丢弃垃圾形成的。

3、小王屯东街北头的养猪厂为一家农民散养户,共养殖生猪十几头,且在其养殖场大门口建了一处地面硬化的堆肥场,将每日产生的猪粪堆放此处形成的。

4、小王屯东街中间路东有一家飞扬舞蹈培训中心,其对面有一东西长约80米的小胡同,居民因拒绝缴纳修路款和下水道疏通费用,造成路面未硬化,且该处没有市政管网设施,居民家中又拒绝修建化粪池,下水道堵塞后形成污水外溢所造成的。

5、生产塑胶水带加工厂实际名称是红旗塑料厂,主要生产水龙带鼓楼环保分局经过调查了解该厂规模小,采用8小时工作制,生产时间为7:00—12:0015:00—18:00该厂不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

6、小王屯东街东邻的河道名称为小王屯沟,由于河道岸边部分居民家庭的下水道不通造成生活污水外溢,后又随着雨水等溢到河道内,加上周边居民环境意识淡薄,随意抛洒生活垃圾等多种因素形成的。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619日上午,鼓楼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办公,拿出整改意见,就第一条路面问题、第二条垃圾问题、第四条小胡同问题等,由区政府出资,南苑办事处和小王屯村委会负责对村内道路硬化平整、垃圾清运、下水道疏通工作,目前各项施工均在有序进行中,垃圾清运工作已整改完成。

针对第三条养猪厂问题,南苑办事处和小王屯村委会立即对其进行取缔,目前取缔工作已经完成。针对第五条红旗塑料厂问题经调查,该厂不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但在接到信访件后为掌握最新动态,鼓楼环保分局提请市环保局监测站对该厂生产噪声分别进行了昼监测,数据显示该厂厂界排放噪声达标。同时该厂承诺遵守8小时工作制,做到夜间不生产。第六条小王屯沟河道清淤问题。该河道的清淤工作已纳入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整体规划,目前正按照时间节点和合同计划稳步实施。

问责情况:根据《开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鼓楼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责任单位南苑办事处及办事处主任李洋、农办主任王振朝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七、开封市祥符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16

情况: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李大河村,投诉人经营的开封市祥符区森源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为环保治理,祥符区政府将投诉人的猪收走了,至今没有给投诉人任何补偿。

调查核实情况:祥符区森源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始建于2012年,位于兴隆乡李大河村南300米处。2014年,由于晋开二期工程扩建,兴隆乡的老府庄村整村迁至李大河南、独白路北、森源猪场南邻兴隆乡森源养殖农民合作社所在地为禁养区,影响老府庄新村的居民生活,祥符依法对该养殖场下达了《关于对开封市祥符区森源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关闭取缔的决定》,制定了《强制搬迁兴隆乡森源养殖农民合作社实施方案》。

2014祥符区畜牧部门已停止对该厂畜牧养殖证的年审,接到督办件后,区环保部门对其下达了《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510日,兴隆乡人民政府与开封市祥符区森源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了生猪购买协议。经双方共同核定共需现金204.98万元整。

511日,为尽快对该场进行补偿,兴隆乡政府以政府购买形式,先行垫付资金100万支付开封市祥符区森源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销售后, 511日支付30万元,512日再次支付20万元整,共计150万元整,剩余54.98万元。因该厂负责人始终未到兴隆乡财政所办理领款手续,剩余款项仍在兴隆乡财政所账户。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于剩余的54.98万元补偿资金,已于626日上午打入森源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薛森个人账户,不存在不给解决问题事项。

问责情况:

 

八、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鼓楼区、龙亭区、禹王台区、顺河回族区、祥符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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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开封散乱差企业的隐藏地址汇报如下:1、开封自贸区周边十几公里范围内的村里及许多大大小小的出租厂房里。2、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杏花营农场、杏花营镇周边的许多村里及大大小小的出租厂房里。3、开封鼓楼区南苑及仙人庄地域上的所有村里及许多大大小小的出租厂房里。4、开封龙亭区北郊乡及黄河边的许多村里及许多大大小小的出租厂房里。5、开封周天路五倾四及魏都路的两旁及胡同里。6、开封顺河区东郊乡文庄村东南地、边村村临路两侧、百塔小学附近的村里及厂房里。7、开封禹王台区东建材。8、开封禹王台区水果批发市场附近及310国道两侧5公里内的村庄周边。9、开封禹王台区汪屯乡政府所辖的村及周边。10、开封祥符区城乡结合处以及朱仙镇的周边村里。开封对于散乱污企业的实际处置情况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处置过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二是这些企业白天锁门,晚上生产,有的伪装的十分隐蔽,大门上写着此厂房出租,有的这边查着又挪到其他地方立即又恢复生产,打游击。三是执法监管流于形式,存在人情执法,降低标准执法,应付执法,把精力用在国家、省巡视、检查时的接待、问题协调上,追责浮在面上,问题存在基层。开封的环保工作,只会在表面上作文章,还有的环保人员把封条私下直接交给三无企业,若遇到检查让其贴上。

调查核实情况:(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接件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迅速做出批示,按照五个第一要求,举一反三,全力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散乱污企业。

2018以来,区党工委、管委会针对散乱污企业发展的趋势,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布置,并就此项任务与各乡场、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要求一经发现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整改到位。近两个月内,新排查出7家企业,已全部取缔、整改到位。关于违规领取封条问题,区攻坚办有专人管理,并有领取人签字,且全部为乡场、街道办事处环保站(所)长领取,没有发现三无企业私下领取封条的事件发生。

(二)鼓楼区。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2017年共完成对鼓楼辖区内8个办事处区域的排查、登记造册、纳入台账的散乱污企业127家。其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和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小加工厂共96家做到两断三清坚决取缔31家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土地、工商、质检等手续不齐全的企业,依法停产、限期整改

622日,鼓楼区接到案件后,涉及的南苑办事处、仙人庄办事处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进行再排查,均未发现新的散乱污企业。

(三)龙亭区。经调查,信访举报内容基本属实。龙亭区环保分局、北郊乡人民政府、柳园口乡人民政府认真排查,柳园口乡无石料加工企业,王周庄开封市国鑫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现已拆除。北郊乡发现小加工经营点2家,分别是东官庄李家馍店和东官庄无名砂石料堆场。李家馍店违反规定使用燃煤小锅炉,砂石料场露天存放产生扬尘,这两家企业刚刚建设,还未建成经营和使用。

(四)禹王台区。经调查情况基本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禹王台区两乡五办对重点区域再排查,并举一反三,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20183月份新门关办事处对东建材东邻的8家地板砖切割点已取缔完毕。5月份繁塔办事处对水果批发市场西邻的开封鑫森木材防腐木碳化木销售公司、建华沙石销售点两家取缔完毕。

622日,禹王台区接到案件后对信访举报中反映的区域进行重点排查。未发现新的散乱污,没有整治取缔不到位和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五)顺河回族区。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7年我市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共排查小散乱污企业72家,已全部完成整改取缔工作2018621日,我区接到此举报件后,高度重视,召集有关乡办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再次对相关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新的散乱污企业

(六)祥符区。经调查,属于群众身边事情,不属实。自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以来,共排查306小散乱污企业,在20179月底全部整治取缔到位。今年5月份以来,我区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工作,由各乡镇会同区环保、住建等部门共同对已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进行逐一核查,未发现异地搬迁和死灰复燃现象。2018622日接到转办件后,按照祥符区领导批示,一是对全区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出现新的污染源,二是对祥符区和禹王台区交界处和沿惠济河周边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散乱污企业。

祥符区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不存在执法监管流于形式,人情执法,降低标准执法,应付执法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近两个月内,示范区新排查出7家企业,其中2家从外地区搬至我辖区,机器设备还未安装的散乱污企业,第一时间被乡场、街道办事处网格人员发现,按照两断三清取缔标准,将机器设备及厂房全部清除,消除在萌芽状态3家砂石料灰堆场已全部清除并复耕2家车辆维修点全部手续已完善,整改到位。

(二)鼓楼区。鼓楼区将继续对散乱污深入排查,对违法企业已关代停,拒不配合的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发现有执法监管方面的违规情况,鼓楼区纪委、监察委将对相关人员严肃追究从重处理,绝不姑息。

(三)龙亭区北郊乡立即组织社区人员,对两处小散乱污进行治理,一是拆除李家馍店的燃煤小锅炉,并没收其存放的燃煤。二是对露天砂石料场进行清运,并平整土地,覆盖纱网,抑制扬尘。

(四)禹王台区。禹王台区将充分发挥区、乡(办)、村(社区)三级监管网格的作用,夯实一长三员的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深入持久的开展散乱污排查整治。

(五)顺河回族区。顺河回族区要多措并举,严格执行环境监管网格管理制度,发挥一长三员网格长作用,通过自查、互查等方式,严格查处,保持高压态势,大力宣传散乱污企业危害,做到人人尽知,打一场全民参与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六)祥符区。祥符区将按照散乱污整治取缔的标准,加强问责力度,加大排查力度和频次。在各乡镇排查的基础上,区督查局对各乡镇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确保排查情况和整治取缔效果到位。确保全区不出现散乱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隐蔽生产等情况的发生

问责情况:(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杏花营农场纪委对陇华社区党支部书记胡振军进行约谈。(二)鼓楼区,无。(三)龙亭区,无。(四)禹王台区,无。(五)顺河回族区,无。(六)祥符区,无。

 

九、开封市环保局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00098

情况:开封市金明区汉兴路与夷山大街交叉口东50米路南,佳和世家工地昼夜施工,噪声扰民,当地环保局和城市执法监督管理局两边相互推诿,只有在高考期间停工了两天其他时间都在施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佳和世家项目,是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毛条厂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承建单位是开封市华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总成包二级企业,法人代表屈德军。

开封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该施工工地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该施工工地在201861922时开始浇筑人防工程及地下车库,连续施工作业至202220分,确实存在昼夜施工,噪声扰民情况。经查询该公司施工作业记录,2018619日,该公司在市住建局安监站微信群发布夜间施工作业报备信息,在汉中社区居委会和复兴家园小区门口张贴夜间施工告知书。

开封市是全国城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城市,城市综合执法改革是新的尝试,在城市环境噪声监管移交上,存在职分工不清晰,环保部门与城管部门交接时间节点不明确具体工作环节运转不畅的问题,造成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626日,开封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承建该项目的开封市华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告诫。责令该公司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午休时间,征得周边居民的谅解,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针对城市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部门间衔接不畅的问题,开封市环保局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专题报告,625日市政府法制办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明确工业企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职能暂由环保局承担。开封市环保局立即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站牢群众立场,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在市政府对此项监管职能未作重新界定之前,全面恢复受理群众关于城市噪声污染扰民方面的投诉,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和及时制止纠正群众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问责情况:

 

十、开封市祥符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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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邵寨村委大刘韩村东南角有几个养殖场,其中新建农民养殖合作社离村庄和泄水渠就百米左右。养殖场的粪便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泄水渠,导致河水和地下水污染,且长年臭味熏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生产。2、在该村的两边,还有几个养殖场,都没有处理设施,气味难闻。曾有部分村民向兴隆乡政府和祥符区环保局反映此事,一直都没有回音。3、在兴隆乡杨寨村东北头和兴隆乡敬老院南几个养殖场都是不处理直接把污染物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案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共涉及养殖场9分别为李建中养殖场、绿塬畜牧实业有限公司(法人杨红武)、富民养殖场(法人杨守民)、韩士军养鸡场、韩利杰养鸡场、新健农民养殖合作社(法人刘新建)、亿顺养殖场(法人刘凯)、李金忠养猪场、健民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法人高建民)

现场检查发现大柳韩新健养殖场20173月已停止养殖、利杰肉鸡养殖场和韩士军肉鸡养殖场于2018年元月停止养殖开封市建民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开封县兴隆乡富民养殖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路边沟,李金中养殖户、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亿顺养殖场、李建中养殖场不上规模经畜牧部门认定为规模化以下散养点河南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属于规模化养殖。9座养殖场在禁养区内的1座养殖场是杨寨富民养殖场,该养殖场不是规模养殖场,不在关闭范围,属污染整治对象不在禁养区内的8座养殖场其中5座不在关闭范围,属污染治理对象,大柳韩新健养殖场、利杰肉鸡养殖场已停止养殖,对其实施关闭韩士军肉鸡养殖场予以拆除。

处理及整改情况:1.针对已停止养殖的大柳韩新健养殖场、利杰肉鸡养殖场予以关闭,再次养殖前须按照祥符区畜牧局要求,污染防治措施达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养殖。2.韩士军肉鸡养殖场所占土地属于基本农田,限期予以拆除,恢复种植条件。3.针对开封市建民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开封县兴隆乡富民养殖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路边沟问题,区环保部门对键民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以罚款5万元。对富民养殖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两家养殖场限期整治到位。4.李金中养殖户、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亿顺养殖场、李建中养殖场不上规模为规模化以下散养点,河南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有合法手续,对以上4养殖场需按照祥符区畜牧部门的相关要求予以整治。2018715日前整治到位。

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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