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环文〔2018〕167号
开封市2017年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情况的通 报
各县(祥符区)环保局,环保分局,各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6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政办〔2016〕82号)、《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环〔2015〕163号) 、《关于我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6〕187号)、《河南省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综〔2016〕5号)等有关文件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通告》,2017年5月,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在我市全面正式实施,目前进展良好。市环保局对全市2017年度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情况进行了决算。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封市2017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情况
2017年,全市72个新、改、建项目通过河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平台提交了排污权有偿使用申请,申请缴款金额169.93万元,2017年实际缴款企业51家,实际缴款金额151.61万元(其余21家企业正在审核和缴款程序中)。缴款工作全部通过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平台规范运行。
二、2017年市本级及各县区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情况
市环保局本级及祥符区、尉氏县、杞县、通许县环保局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情况如下:
单位 | 征收企业数量(家) | 收缴金额(万元) |
市环保局 | 16 | 100.57 |
祥符区环保局 | 8 | 18.55 |
尉氏县环保局 | 18 | 16.02 |
杞县环保局 | 7 | 15.77 |
通许县环保局 | 2 | 0.69 |
合计 | 51 | 151.6 |
三、下一步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气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我省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基础性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祥符区)环保局、环保分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公布工作咨询电话,热情接受群众当面咨询和电话咨询。在全市上下树立“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环境资源价值理念,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二)加强领导打好基础。各县(祥符区)环保局、环保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扎实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以及省环保厅、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相关规定,建全和完善工作程序和缴费规程,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执行资金使用制度,以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督促缴纳,应收尽收。各县(祥符区)环保局、环保分局要认真对2016年4月1日以来,符合收费条件,已经通过环评审批的新、改、扩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拉出清单,按照属地管理权限,所属的县、区环保部门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督促缴纳工作,对需要征收有偿使用费的单位发放相关排污权有偿使用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白卡,对有关单位进行政策讲解和宣传,确保有偿使用费应收尽收。市环保局将对各县区排污权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情况定期进行稽查。
(四)建立档案,完善资料。各县区环保部门应当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档案,并及时与财政部门做好资金收缴情况对接工作,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4月18日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