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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交办 (豫环明电【2019】24号)举报件 的处理情况公示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9-03-04字号: |

关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交办

(豫环明电【2019】24号)举报件

的处理情况公示

 


2019年2月25日,接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办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举报件的通知(豫环明电【2019】24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由分管副局长刘秀明牵头、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迅速开展调查并通知县区开展自查。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情况

涉及到我市的问题为:一是各省辖市市级环保局网站2015年以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不齐全。二是各省辖市所辖全部县区环保局网站2015年以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不齐全。

二、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之规定,我局要求全市环保系统自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

各县区局因设备、技术条件限制未设立官网,2017年之前分别通过其他渠道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如单位公告栏,信用开封网站,或县政府网站。2017年市局在官网开通了各县区环保局账号,并要求各县区环保局通过市局官网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市局从2015年开始通过官网、信用开封等不同网上公示平台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不齐全问题。

县区环保局2015-2017年期间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未通过市局官网公开,2017年至今的案件有部分县区存在漏报情况,其中兰考县因省直管的原因,其行政处罚决定书均通过兰考县政府官网公示。(附各县区自查整改情况)

三、整改情况

针对举报人提出的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我局要求全市环保系统认真梳理2015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上传到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公示。

目前,全市环保系统除通许县因法制股人员变动,还在查找2015、2016年度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上报至官网,其余各县区15年至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全部在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开,网址域名www.kfhb.gov.cn,并已将此举报件的调查核实情况、整改情况在官网公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2019年3月4日


编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