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管理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开封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19-06-10字号: |

    2018年 10月23日至 11月6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2019年3月1日向我市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自觉,突出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把整改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推进相结合,把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新时代开封更加出彩新篇章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改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整改工作负总责,形成推动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彻底整改。

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对照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结果导向,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加快办结;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握节点,抓紧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剖析问题成因,深挖问题根源,把握关键因素,在紧盯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从提升思想认识、完善长效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从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解难题。

坚持依法整改、分类施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精准治理、科学治理、分类施策,依法依规开展问题整改,严禁整改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三、主要目标

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核查到位、措施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发展质量持续提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四、整改措施

针对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细化,制定《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共85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以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县、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准确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内容,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二)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精准、精确、精细,聚焦重点源头、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严格落实控排、控煤、控尘、控车、控油、控烧措施,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攻坚战役,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开展重型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加快老旧货车淘汰报废,实施清洁油品行动。打好城乡扬尘全面清洁攻坚战役,严格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大力推进城市道路、国省干线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清洁水平。

打好碧水保卫战。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役,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役,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开展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工作,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打好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役,落实河长制,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保障河流生态流量,逐步恢复水生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优先保护耕地。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全面建立污染源监管清单,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和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和能力建设。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强污染地块管理。做好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化解土壤环境风险。  

五、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以长期作战、久久为功的态度和决心,坚持高位协调、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圆满完成,向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侯红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建军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付磊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强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整改项目一线解决问题机制,开展全市常态化督导。

(二)强化推进落实

市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加强对“回头看”整改任务的协调、调度、督办、检查,掌握整改进度。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检查验收,督促各项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三)强化责任追究

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究。强化责任对象,做到职能清晰、权责一致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整合监督资源,形成有效监督的合力,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加大管理力度,做到从严要求。保持干部永不懈怠的干劲,抓督察的韧劲,抓工作的狠劲。

四)强化宣传教育

加大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整改宣传工作力度,健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利用”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进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经验做法、整改成效、典型案例以及整改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整改氛围。

(五)强化工作统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纳入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做好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机构改革等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巩固好,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封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任务清单

 

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共分解整改任务585项。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问题1督察发现,开封市虽然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持续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对结构调整、基础建设、攻坚推进、完善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宏观部署,但实际落实存在标准低、推进慢的问题,很多任务和要求没有在基层落实到位,“上热、中温、下冷”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整改措施: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2)加强污染防治攻坚目标评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检查,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开展督导,夯实各地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4)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任务选择性执行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侯  红、高建军

  人: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人、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2部分机制运行不畅。督察发现,开封市部分环保攻坚工作机制未建立或未完善,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协作配合,影响工作任务推进落实。

整改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运行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责实施细则(试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等文件精神,增强环保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谋划、安排部署、跟踪问效,形成环保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履职尽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环保工作合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运行机制,加强县区攻坚办力量,认真梳理水、大气、土壤三大攻坚工作中各部门的相关职责,对工作交叉和需要多部门协作完成的,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领导,建立协作配合长效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各级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形成环境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侯  红、高建军

  人: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3在落实河长制方面,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机制未建立,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整改目标:成立河长制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在水环境治理保护方面的作用。

整改措施:1)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市县两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工作机构,落实编制、人员。目前开封市水利局“三定方案”已经上报市编办,并已被批准,其中包括设立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各县区将参照市三定方案,成立河长制工作机构,落实编制、人员,预计6月底前可完成。(22018年,制定出台了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和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河长巡河制度,市级联合执法制度,以及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的配套专项方案,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开封市河(湖)长制4+7+10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建立了河长巡河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督察机制、考核和奖励机制等工作机制,今后将进一步抓好这些工作机制的落实和完善。(3)市县两级已经把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且在河湖清洁行动中投入了大量资金,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下一步,将推动扩大财政投入,取得更大效果。(4)探索建立河湖警长制和巡河员制度,加强河湖日常管护,不断改善河湖水体环境。

责任领导:王  

  人:许东升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完成时限:201912

问题420181月至9月,全市19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中,10个断面达标率低于80%,马家河芦花岗桥、药厂河蓝天饭店、化肥河皮屯桥等断面达标率为01月至9月全市5个出境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为71.1%,远低于全省达标率86.5%。其中9月份达标率为60%,全省排名倒数第3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高断面达标率,完成省政府下达市政府断面水达标率

整改措施:1)鼓楼区人民政府、禹王台区人民政府、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各自辖区马家河河道进行整治,对沿岸的排污口进行封堵。(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河长制”的落实。(3)药厂河随着华夏大道东延项目已改为暗河,药厂河污水抽入东区污水处理厂排放。(4)打通马家河西支一号路桥的断流部分,使生态补偿水进入马家河。(5)严格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根据开封市奖惩评比制度和各县区水环境质量工作目标任务,奖优罚劣。对各县区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严格实行生态补偿。(6)强化组织保障,推进联防联控。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与分工。严格落实县(区)政府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责任领导:戴继田、陶毓敏、白海富

责任单位:鼓楼区人民政府、禹王台区人民政府、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5在打击黑加油站方面,公安、商务、安监、消防等部门缺乏协作配合,未在油品鉴定、销售证据核查固定和合理新建布点等方面建立有效运行机制,出现整治不彻底、有反弹和加油难并存的状况。

整改目标:建立商务、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体制,完善销售网络布局,构建合法经营、规范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解决部分农村加油难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监管,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成立加油站及油品质量管控专项指挥部,商务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三个日常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在专项活动期间每周不少于2次,平时每月不少于2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即查即处,不能现场立即整改的,移交属地相关部门查处,跟踪督办,直至问题整改到位。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对问题存在较多,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区,利用移动短信平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2)全面排查,彻底取缔黑加油站。全市黑加油站取缔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防死守,确保黑加油站零存在。已拆除的黑加油站,按照“四个一律”和“两断三清”的标准,根据详细地址和图片,对照清单,逐个落实核查是否拆除到位。3)加强舆论引导,发动群众举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和政务信息、政府网站加强舆论引导,发动群众,根据1231512312等举报线索,持续做好黑加油站排查取缔工作。(4)强化属地管理,深挖严查,健全长效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对于拒不拆除或者阳奉阴违仅拆除加油机又私自安装的黑加油站,从重处罚,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深挖背后的保护伞。

责任领导:刘  震、马中虎、王秋杰

  人:刘  磊、郑连成、王建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6通许县冯庄乡小城村 238 省道两侧有两处黑加油站,通许县朱砂路与东工业园区交叉口50米路北冷库院内的黑油站取缔不到位。

整改目标:调查核实,依法取缔。

整改措施:1)通许县朱砂路与东工业园区交叉口50米路北冷库院内的黑加油站,其实是流动黑加油车,已于201812月份取缔,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局当即将该流动黑加油车主陈卫军拘留,并将黑流动加油车扣押。(2)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由通许县人民政府攻坚办牵头,商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通许县境内的加油点加强监管。杜绝黑加油站的产生。(3)加强排查工作,通许县人民政府及各县直机关,乡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各辖区内进行彻底排查,确保黑加油站零存在。

责任领导:张云涛

责任单位:通许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72016年以来,全市仅建加油站10个,加油难的问题在乡镇农村地区普遍存在。

整改目标: 2019年底,实现加油站乡镇全覆盖,基本解决偏远乡镇加油难问题,2020年底完善我市成品油分销体系,使全市的加油站布局规范、合理、有序。  

整改措施:1加快偏远农村加油站规划布局,完善销售网络布局解决部分农村加油难问题。结合市场需求,通过升级农村单品点,加快农村加油站建设。加快农村偏远乡镇加油站的建设,填补市场空白,满足农村用油需求,确保市场供应。(2)优先选取条件相对成熟、手续较为齐全的规划网点,认真组织申建材料,提高效率,尽早获得行政许可。(3)统筹调配农村建站用地指标,解决建设加油站的用地问题,优先上报尚无正规加油站的空白乡镇的建站材料,对2019年底仍存在加油站空白乡的县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4)交通不便用油紧张的偏远农村,在农忙时节由属地商务等部门统筹中石化、中石油增加临时撬装加油设施,解决用油问题。

截止2019年3月月底,已有8家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责任领导:刘  

  人:王建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整改时限:2020

问题8在土壤污染防治上,全市每年使用农膜9000多吨,国家新的地膜标准要求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低于0.01mm以下地膜,而开封市尚未根据国家标准建立生产、销售、回收、监管、奖补等多部门多环节的联动措施,开封市各地市场上所售地膜厚度基本上都是0.008mm以下,成为土壤污染隐患。

整改目标: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严禁生产、销售厚度0.01毫米以下地膜,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杜绝超薄地膜在我市流通。

整改措施:1加大地膜国家新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引导农民群众使用符合国家新标准地膜,从源头控制和减少“白色污染”。2)加大新国标地膜示范推广。继续推进杞县、尉氏县作为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县工作,在2018年大蒜种植使用新国标地膜示范推广的基础上,2019年在尉氏县花生、西瓜集中种植区示范推广新国标地膜花生200亩、地膜西瓜500亩的示范方,探索新国标地膜回收利用体制。3)建立协调联动执法机制。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攻坚办、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联动,持续开展农地膜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地膜销售企业商户日常监管。(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销售不合格的农地膜一律进行下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依法查处,并将违法经营户处罚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其“一处受罚、处处受限”。(5)开展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2019年,在杞县、尉氏县开展可降解地膜花生试验各50亩,从农业生产产量、可降解特性、降解效果等方面与传统地膜、新国标地膜进行对比评价。6探索回收奖补机制。在杞县、尉氏县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县,从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环节等各个方面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奖补机制,加强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扶持培育,将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与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落实,为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提供经验。  

责任领导:尹  君、王   

  人:刘  磊、姚春贵、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开封市农业农村局、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12

问题9在餐饮油烟管理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及有效的联合监管机制。餐饮油烟处理设施安装不到位、甚至通过排风扇直排的问题较多,夜市和小吃街在油烟管理上还处于低水平,对开封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整改目标: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机制,提高油烟处理设施安装、清洗的规范程度,杜绝直排现象,市区内小吃街和夜市摊点全部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建立清单。对全市餐饮饭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夜市、小吃街等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调查,建立台账。(2)加强监管。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管和日常巡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单位,一律停业;规范使用油烟检测仪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对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对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3日内整改到位,拒不改正的,一律停业并处罚款。(3)积极推进夜市餐饮油烟专项治理。督促各县区全面排查辖区内夜市餐饮摊位的数量,摸清底数,借鉴外地市夜市餐饮油烟治理先进经验,确保夜市和小吃街餐饮摊位油烟达标排放。(4)加强督导考核。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每月对各区餐饮油烟治理、油烟净化设备运行维护、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检查评分,对发现的问题、考核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检查评分考核结果纳入月数字化考核奖惩机制,月排名与月城管考核经费挂钩,月排名第一名奖励五万元,第四名罚二万,第五名罚三万。对各餐饮单位净化设备未安装、安装不规范、不定期清洗、不达标排放等情况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责。(5)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格执法处罚。对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不定期清洗集烟罩、净化器和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通过市长专线、城管热线电话对餐饮油烟问题进行举报,对举报问题经核实无误后,严格执法。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孔  羽、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10龙亭区盛华小区西门8家餐饮饭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通过烟道直排,其中有两家饭店擅自在烟道旁安装排风扇向小区内排放油烟。

整改目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将擅自安装的排风扇封闭。

整改措施:1)责令盛华小区西门8家餐饮饭店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监督定期清洗安装好的油烟净化装置。(3)责令盛华小区西门两家饭店对在烟道旁擅自安装的排风扇进行拆除并封闭。(4)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餐饮饭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登记造册,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整治标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并督促餐饮饭店定时清洗油烟净化器。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张正濠、孔   

责任单位:龙亭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11水利局对开封市地下水质量情况不掌握,不能提供相关材料,通过市政府调阅时,以保密为由,仍不提供相关数据和分析报告。

整改目标:建立水利系统自身地下水水质监测机构或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建立地下水水质监测报备制度。

整改措施:1)责令水利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工作,积极提供相关资料。认真落实环境攻坚行动中水利部门承担的五项牵头工作。(2)建立监测机制,通过加强城镇饮水安全水质的分析监测,取得我市地下水水质数据。(3)积极跟淮河水利委员会沟通,在保密情况下实现地下水质共享。

责任领导:王  

  人:许东升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完成时限:201912

问题12住建局对全市建筑工地底数不清。日常仅对市区内151家履行开复工手续的建筑工地进行监管,对市区内未履行开复工手续的建筑工地情况不清楚,对所辖各县建筑工地督查指导不到位,对部分不符合核发生产资质的商砼企业,未严格执法监管。

整改目标:全面摸清全市建筑工地底数,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尤其是各县建筑工地、商砼企业的督查指导及执法监管力度。

整改措施:1)2019年3月份,组织对市区内未履行开复工手续的建筑工地以及未取得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进行摸底排查,截至3月底,市区内共排查出建筑工地项目188个,其中,已取得施工许可项目132个,未取得施工许可项目27个,长期停工项目29个。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建立建筑工地台账管理制度,定期更新建筑工地台账,确保对建筑工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机制,自2019年3月份开始,对辖区尤其是各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到全覆盖、不遗漏。(3)进一步加强对已取得生产资质的商砼企业的日常巡查,组织有关人员和车辆,确保至少两周巡查一遍;要求局质监、安监部门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在建设项目中若发现使用未取得生产商砼资质企业的产品,将违法行为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132014年以来,工信委未针对开封市中小企业数量多、设施简陋、污染隐患大的实际,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和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出方面的计划措施。

    整改目标:持续深入推进落后产能和重污染企业退出(搬迁改造)。

整改措施:1)出台《开封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市工信局联合环保、发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结合我市工业行业门类,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对直径3米及以下的普通水泥粉磨装备等产能和装备开展专项排查淘汰行动,持续开展排查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行动。(2)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开展工业企业“三大改造”。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提高生产工艺水平,达到节能降耗减排的目的,从源头上改变目前中小企业设施简陋、污染隐患较大的现状。2019年计划实施230个技术改造项目,实施2个智能工厂和4个智能车间,鼓励引导企业创建绿色示范工厂。(3)出台《开封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指导意见》,将未列入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的重污染企业纳入搬迁计划,持续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责任领导:王秋杰

  人:苏德超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14农业农村局在推进畜禽养殖企业规范化建设上差距较大,还有2370家规模化养殖企业未完善配套措施,近2万家规模以下养殖户缺乏整治标准和有效管理。

整改目标:2370家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大对散养户的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合理引导散养户实施“三进三退”发展绿色养殖业,实现清洁生产。

整改措施:1)全面摸排。针对督导反馈的2370家的规模养殖场,市农业农村局迅速组织摸排其现有配套设施情况,其中配套设施齐全的有806家,占比34%,有配套设施但仍需升级改造的1233家,占比52%,无配套设施的331家,占比14%。(2)明确目标。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整改目标,分解任务,要求各县区结合省、市涉牧民生实事工作,强力推进规模场配套设施任务。(3)明确规模以下养殖户“三进三退”整治标准,即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4)加强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对2370家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实施我市尉氏县、通许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到2020年率先在我市实现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积极争取祥符区、杞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尽早实现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度缓慢、问题较多的地方进行定点督查和限期整改。(5)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有效管理。针对全市近2万余家规模以下散养户,一方面引导“三进三退”,发展绿色养殖业,实现清洁生产;另一方面鼓励畜牧养殖企业吸纳带动散养户发展。(6)加大宣传。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在印制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明白卡的基础上,继续宣传各养殖户目前粪污治理主要模式、技术途径及建造要点,明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其规范生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绿色发展的践行者。政策带动。

责任领导:王  

  人:刘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012

问题15:城管局对各县(市、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督查指导不力。

整改目标:建立县、区黑臭水体定期督查机制。

整改措施:市城管局针对该问题制定相应督查方案,建立机制,责任到人,并落实到位。(1)成立县、区黑臭水体督查小组。加强项目建设现场进行督导工作,并要求各县区每周定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2)定期对县、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市城管局每周最少督查一次,每月组织市委市政府督察局、市攻坚办、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督导。并对督导情况及时下发。(3)定期召开全市黑臭水体工作推进会议,每月召集县区黑臭水体主管领导及责任单位召开推进会议。对存在进展缓慢的县区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在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4)按照督查方案,市城管局组织人员到各县区项目建设现场进行督查,并对各县区进展情况进行点评,下发通报。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孔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问题16有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有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致使部分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厘清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使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整改措施1)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究。强化责任对象,做到职能清晰、全责一致、有责必问、失责必究。(2)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确保廉洁高效。

责任领导:卢志军

  人: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17:督察发现,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道路扬尘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310国道至机场东路,道路破损严重,路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处倾倒,小养殖户养殖废水直接排放。

整改目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问题反弹。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使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有效控制,生活垃圾及时清除,保持道路干净整洁,避免扬尘。做到城乡结合部垃圾清理、环境清洁无死角。进行道路封闭施工,解决310国道至机场东路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和小养殖户废水直排问题。

整改措施: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市区建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划分责任,制定时间节点。办公室设在建筑垃圾管理处。(2)督促各区制定工作方案,划分责任,落实清理垃圾时间节点。(3)各区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倒排工期。(4)各区全面清理期间,建筑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进行检查核实,对建筑垃圾清理情况进行排名、通报。(5310国道至机场东路一段进行拆迁,由开封通达公司进行道路封闭施工;对310国道至机场东路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清理,解决生活垃圾堆积现象;对小养殖户废水直排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孔  羽、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18开封市高楼无塔供水设备有限公司南面相邻两个约100×200米的坑塘污水,呈黑臭状,长期无人问津。

整改目标:及时处理坑塘污水问题。

整改措施:1对污水坑上游的部分管道进行临时封堵。(2四周由混凝土加固,填完封土后做好标记,以备后利用。(3)通过污水泵将坑塘污水清理完毕,无遗留污水,对周边污染农进行补偿。

责任领导:陶毓敏

责任单位:禹王台区人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19:开封市电厂北门周边多家粉煤灰场存放大量粉煤灰,裸露无覆盖,周边道路、树木、庄稼、沟渠上都散落厚厚的粉尘。

整改目标:清除废弃粉煤灰场,对保留灰场作好扬尘防控;保持周边道路清扫保洁,全面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1电厂北门,永兴粉砖厂对面粉煤灰存放点问题,粉煤灰已经完全清除,并对裸露地面进行全覆盖。2电厂北门周边,龙亭水泥厂北200米路西粉煤灰存放点问题,厂区四周已经建立围挡,内存放的粉煤灰正在陆续清除尚未清除部分已经按照要求进行覆盖。3电厂北门周边,龙亭水泥厂北300米路西粉煤灰存放点粉煤灰正在进行清除,裸露地面和尚未清除部分进行了全面覆盖。4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和裸露地面绿化,并针对针对后续道路扬尘治理、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垃圾清运等工作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从源头和根本上解决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责任领导:白海富

责任单位:顺河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月底

问题20很多小企业设施简陋、管理差、监管不到位,祥符区亚细亚集团喷漆气味扰民、油漆桶露天堆放,一直未环保验收。

整改目标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善治污设施,解决该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1)经核实,祥符区没有亚细亚集团,该厂实际名称为开封市祥符区卓艺家具厂,20141012日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原开封县环保局关于《开封县卓艺家具厂年产1.8万套浴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开环审字〔2014041号。(2)目前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只保留了生活照明用电。(3)要求该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污设施,尽快整改到位(4)要求该厂于2个月内完成环保验收,在环保验收未通过前不得生产。(5)对祥符区涉及VOCS的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整改到位。(6)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全市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设施简陋、管理差、监管不到位的小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其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王秋杰

      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刘建宏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195底前

问题21:开封市魏都路万通4S店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1间喷漆房和1间烤漆房,并投入运行。

整改目标:对违法建设清理取缔

整改措施立即对万通4S店喷漆房进行查封扣押,责令其拆除、取缔,目前已经完成整改。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4S店、汽修厂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辖区内4S店、汽修厂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彻底消除全区4S店、汽修厂环保工作隐患。

责任领导:肖文兴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22:开封市开发区创洁消毒服务部超标排放废水,COD浓度高达911mg/L

整改目标解决污染问题,消除环境隐患。

整改措施立即对开发区创洁消毒服务部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整改。开发区创洁消毒服务部停产20天后,自行关闭,并注销工商执照。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立即进行立案处罚,严格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内重点企业废水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肖文兴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23:个别农村地区污水横流、粪臭难闻、垃圾遍地、河沟黑臭,部分干部习以为常,禹王台区西柳林村有30多家畜禽养殖户,废水随意排放到村内水沟、水坑,粪便随处堆放,村里污水沟、水坑和粪便随处可见,臭气难闻。

整改目标:结合“三清一改”(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做到城乡结合部垃圾清理、环境清洁无死角。对马家河沿岸养殖户取缔,封堵排污口。

整改措施1区摸底排查农村污水、粪臭、垃圾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倒排工期。2禹王台区人民政府负责对马家河沿岸的芦花岗、孟坟、西柳林、东柳林、杨庄、小苏村六个社区进行集中整治,对河岸两侧所有养殖户建立台账,下取缔通知书并限期搬迁,对河两侧排污口进行封堵。

      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24:通许厉庄乡厉庄村红娟养殖场,场地未硬化,没有储粪场,废水直接排入土坑内。

整改目标:按照工作要求,硬化场地,建好储粪池,杜绝废水直接排入土坑内。

整改措施:(1)对场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并建设储粪池,杜绝废水直接排入土坑内。(2)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对通许县内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3)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联合乡畜牧站、农电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加强督导检查,按照要求,对养殖场等不规范等情况监管不到位的站所和个人通报批评。(4)加强监督考核。每月对养殖场进行检查评分,对发现的问题,考核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检查评分结果纳入年底目标考核。(5)提高治理标准,注重日常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和督查,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关停整改,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责任领导:张云涛

责任单位:通许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25:杞县裴村店乡祁楼村贺成涛养猪场建于201010月,非法占用14亩基本农田,周围臭气熏天,国土资源所却为其出具土地虚假证明。

整改目标:按照工作安排,依法关闭该养猪场,并于三个月内拆除养殖设备、转移畜禽、清除养殖饲料和废弃物。

整改措施:1)杞县人民政府对杞县裴村店贺成涛养猪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养猪场立即关闭,并于三个月内拆除养殖设备、转移畜禽、清除养殖饲料和废弃物。20191月底之前,该养猪场所有畜禽已经全部处理完毕,场内养殖设施、设备已经拆除。(2)对时任该乡国土资源所所长马丙松行政记过处分。(3)开展联合督导执法。严格履行监管职能,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贺成涛养猪场关闭工作。工商局依法吊销该养猪场营业执照;供电公司停止对该养猪场的生产供电;环保局依据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监管该养猪场的关闭工作;畜牧局依法督促该养猪场清理畜禽、清除养殖饲料和废弃物。(4)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实行环境质量地方政府负责制,及时化解矛盾和不安定因素。

责任领导:柳  

责任单位:杞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26: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还有养殖场116家、鱼塘33处、沙石场54家未整治到位。

整改目标:依法取缔,恢复原貌;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整改措施:(1)依法取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为指导,全面彻底关闭、拆除116家养殖场,对54家砂石场进行进一步清理整治33处违规鱼塘,除建筑物内养殖者需要清理外,其他露天养殖者暂且予以保留,但必须清除其影响环境的非主要生产设施,并需按照清理整治格式依法进行登记,待上级政策明确后进一步进行清理整治,尽快完成任务并依法恢复原状。(2)进行任务分解,实行县区政府负责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区政府为综合治理责任主体,成立以县(区)长为指挥长、主管副县(区)长为副指挥长、县区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治理指挥部和专门清理整治工作队伍,对各辖区内自然保护区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实行公示牌销号制度,彻底清除省反馈违规项目。(3)强化职能部门督导责任。由市林业局牵头,联合市督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对保护区沿黄县区违规项目每半月进行一次督查。对整改进度缓慢、整改效果差的县区进行全市通报,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政府责任人提请市综合治理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追究领导责任。(4)加强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及时制止新的违规项目产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各自然保护区段的巡护监管工作,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转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或提请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公益诉讼,严格杜绝一切新的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王  

  人:王书明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整改时限:20196

(二)环境污染隐患较多

问题27: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严重。开封市老城区污水管网老旧落后、雨污不分,东区、铁南区和西区有400多处雨污水混接点,一方面大量雨水、工业废水混入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另一方面城区内每天大量生活污水不能收集处理直接排入河流。

整改目标:实现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老城区老旧管网;督促加快各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改变县城老区雨污管网不分、新区收水不到位的问题;按照工作安排,在各条排水管网过河连接处增设溢流井,杜绝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并逐步对雨污合流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在新城区进行全面排查,杜绝雨污混接,彻底解决收水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开展雨污混接点改造工作,2019年底将已排查出的466处雨污混接点进行改造。后续还要继续普查,继续改造。(2)实施老城区河道水体治理工程,改善我市汛期初期雨水和雨水渠道中的溢流污水,提升水质。(3)禁止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入河,对河道实行截污纳管、清淤疏浚,建立河岸垃圾和河面漂浮物的收集打捞、转运机制。(4)建立并落实排污口及水质定期监测机制。(5)实施东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和北区净水厂建设,华夏大道雨水、污水泵站建设工程,黄河大街及沿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宋路排水改造及道路修复项目,汴京路雨水泵站建设工程,以确保雨水分流。(6)完善雨污水管网,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年底完成新宋路排水改造工程、黄河大街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百塔路及东闸口街管网。(7)对河道截污纳管,年底完成黄汴河上游截污工程、马家河沿河排污口治理工程。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整改时限:2020

问题28:各县也普遍存在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老城区雨污管网不分,新城区收水不到位的问题,尉氏、通许、杞县城区均有大量生活污水不经收集处理直接排入河流。

整改目标:完善雨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

整改措施:(1)督促指导各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改变县城老区雨污管网部分收水不到位的问题。(2)尉氏县明确规划、水利、城管、住建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全面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力度。按照《县城雨污水疏通截流方案》方案,尉氏县住建局实施渔市街、尉蔡路、文化路、工业路、三贤路、南街、人民路等路段的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于2018年年底完成。对不连通的管网进行疏通连接,形成污水管网闭合路线。同时由城管部门将直排护城河的污水截污纳管,引入污水主干道,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于新城区收水不到位的问题,由城管部门实施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将新城区污水从尉州大道北侧泵至南侧,引入滨河路污水主干管,进入污水处理厂。(3)通许县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消缺,并计划投资17488.91万元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目前,可研、设计已完成;加快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作。目前,老城区县府后街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完工。粮店后街改造工程规划设计已完成,计划20195月份开工建设;对新城区排水进行了全面排查,雨污水管网混接现象进行了全面整改,彻底解决了新城区收水不到位问题。(4)杞县启动引黄入杞工程,加大二环水系工程进度,通过截污纳管、排污整治等工程积极推进,水体黑臭现象会逐步消除。对县城主要街道的污水管道和道路进行了升级改造。大部分路段已经改造完毕,进行了雨污分流。污水通过管道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还有几条道路正在做改造计划。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各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

问题29: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面问题多,全市51座农村污水处理厂仅6座正常运行,其余因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资金不到位等原因而成为“晒太阳”工程。

整改目标:解决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配套管网建设,确保资金运营到位,全面提高污水收集能力,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120196月底完成《农村污水治理规划编制》,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治理,梯次推进;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污水治理的配套管网的建设。(2)加强领导,成立组织要求乡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同时建立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运维制度,专人负责。(3)强化对运维人员的日常培训,并进行定期培训,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运行保障;定期分析不能正常运行原因,结合目前工作需要,寻找解决设施不能运行主要原因,划定设施正常运行时间节点,让设施充分发挥生态环保效益。

责任领导:王  

  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孔羽、刘磊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0

问题30杞县列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6个村庄未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直排自然坑塘。

整改目标: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6个农村综合整治村建设下水道5400米,因农村用水量标准较低,生活污水用于自家菜园或土地渗滤废水基本没有外流现象。2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别对农村环境整治做现扬勘查设计,包括人工湿地、垃圾清扫车、垃圾收集车,农村下水道及坑塘整治。(3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积极整合资金,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柳  

责任单位:杞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0

问题31:开封市主要通过生态调水解决主要河流断面达标率问题,没从根本上治污减排,“支流皆污、黑臭困城”的现象普遍存在,东护城河、黄汴河、南护城河、北郊沟、东干渠、东郊沟、开封市药厂河、南干渠、小汪屯沟、空军部队周边边沟等支流长期黑臭,尉氏、通许、杞县等县城护城河均为黑臭污水,与美丽城区环境极不协调。

整改目标:河道无垃圾、水质改善改变支流皆污、黑臭困城的现象。黄汴河、东干渠、东郊沟等10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通过截污纳管、清淤、河道综合整治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彻底消除黑臭水体。

整改措施:(1)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纳入黑臭水体治理督导范围,改善农村环境质量。(2)对沿护城河居民进行截污纳管,实施雨污分流,对入河污水截污,完善污水管道,对护城河等河道进行清淤对河道截污纳管,修建污水专用管道,拦截污水不再排入护城河年底完成黄汴河上游截污工程、马家河沿河排污口治理工程。(3)实施东郊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4)督导“一渠六河”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通过实施护城河黑臭水体治理,彻底消除县城内黑臭水体,并派专人对河道周边的垃圾、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定期开展打捞,保持河道水清。强化漂浮物打捞队的管理,成立专业河流漂浮物打捞队,及时打捞县城河道内的漂浮物、清理河道周边垃圾,确保河道水面洁净无漂浮物、河道周边无垃圾。(5)引入清洁水源,打造水系连通。通过引水和水系连通措施的实施,确保了县城内护城河经常保持有干净的水源流过,做到河畅水清。(6)杞县招聘河道清洁工,对辖区内海河、护城河内垃圾每天进行打捞;依托引黄入杞工程,加大二环水系工程进度,通过截污纳管、排污整治等工程积极推进,逐步消除水体黑臭现象。(7)尉氏县定期实施巡查,确保工作成效建立了河道巡查工作机制将县城护城河巡查任务分包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城区每个河段都有专人进行日常巡查,每周巡查不低于4次。(8)通许县拆除两岸违法建筑,铺设截污管道,硬化沿河道路。岸边修建沿河6米宽小路,方便群众休闲及出行。疏浚河道障碍,恢复护城河功能。在南护城河水域开阔段岸边打造休闲场地,建设小广场,增设休闲设施方便居民停驻休憩。改造沿河桥梁,确保安全通行。护城河沿线桥梁有居民自建桥、跨河简支板桥等,为确保通行安全进行拆除或改造。进行护坡整治,将现状硬质护坡改造为生态景观护坡,可采用生态护坡砖。

任领导:王   玲、黄玉国

  人:各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孔羽、许东升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0

问题32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处于饱和和超负荷运行状态,每天接收填埋量超过设计日处理量的2倍以上,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大量垃圾渗滤液在场区长期储存。

整改目标: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垃圾堆体膜覆盖、渗滤液调节池密闭封盖和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整改措施:县属生活垃圾填埋场4座,其中,通许县封场1座,正常运行1座;尉氏县、杞县正常运行各1座。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通许县: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已纳入岳家湖风景区整体规划,目前正在绿化施工。已投资16万元采购吸污车一辆,定期将封场的渗滤液运送到第二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封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巡查力度,做好记录。正常运行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渗滤液调节池密闭封盖和在线监控系统已经安装完成,垃圾堆体膜覆盖正在设计。

(2)尉氏县:购置安装一台每天可以处理渗滤液80多吨的新型设备,彻底整修调节池,建设一个高标准、高质量雨污分离的新型调节池,垃圾垛周边铺设防渗膜,修建沟渠及雨污分流设施。目前渗滤液处理设施已经到位,焊接工程已经完成80%;渗滤液调节池施工进度已经完成75%;垃圾堆体膜已经覆盖35%;在线监控设备正在申请。

3)杞县: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减少渗滤液存量,在处理的同时对调节池进行膜覆盖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进行全面整修。目前垃圾填埋场场区内已安装防飞散设施;渗滤液移动处理设备已经到位,正在安装;垃圾堆体膜和渗滤液调节池密闭封盖已经设计完毕,预计20196月前完工;对现有垃圾进行筛分并覆盖,把垃圾分类,有机垃圾打包成件,待垃圾发电项目投产后,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孔  羽、张云涛、张  锋、柳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通许县人民政府、尉氏县人民政府、杞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12

问题33:全市排查出400多个非规范垃圾填埋点,还有160多个填埋点未清理整治到位。

整改目标:按照《河南省垃圾治理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大对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清理整治的通知》(豫建〔201881号)要求,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2019年开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整治任务目标并在系统销号。

整改措施:(1)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情况为顺河回族区24个,金明区107个,杞县3个,通许县269尉氏县9个。漂浮垃圾排查情况为金明区3个,通许县24共计439个。截至目前杞县和尉氏县已全部销号;顺河区2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已上传至系统,显示销号中;金明区已销号36个,销号中2个,未销号72个;通许县已销号260个,销号中11个,未销号22个。共计已销号308个,销号中37个,未销号94个。省厅分配2018年清理整治任务量为241个,我市已超额完成任务。未销号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完成整治任务,但未在系统内上传销号。(2)完善机制建设。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标准、时间节点、考核办法、考核细则等,确保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有序推进。(3)完善设施建设。配置村庄垃圾收集设施,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所、设施,健全乡镇中转设施设备。各县区按照市场化方案要求配齐垃圾转运站或者深埋式垃圾桶,配备大型运输车和相关设备,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4)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庄保洁制度,明确保洁员职责、范围、标准等要求,各县(区)按照不低于村庄人口2‰的标准加快村庄保洁队伍建设,实现农村垃圾“扫起来”。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5)加强督导考核。市城管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爱卫办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县(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适时召开农村垃圾治理推进会,推动工作深入快速进展。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孔  羽、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

问题34尉氏县垃圾填埋场设计规模为每天收集填埋生活垃圾170吨,而实际产生量每天近600吨,已经远超出垃圾填埋场接收能力。

整改目标:开展垃圾外运,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彻底解决尉氏县垃圾填埋场接收能力超负荷运行问题。

整改措施:(1)委托开展垃圾外运处理。20188月尉氏县城管局与江苏丰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每天由该公司负责将新鲜生活垃圾运输至兰考县光大环保能源(兰考)有限公司处理并实施外运称重台账记录管理。该项目已经正常运行,目前尉氏县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2)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尉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位于尉氏县投资约4.2亿元,设计日处理垃圾量800待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有效解决饱和合超负荷运行问题。

责任领导:张  

责任单位:尉氏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35:禹王台区横船弯村北靶场堆存大量生活垃圾,无防渗和防扬尘措施,现场检查时,部分垃圾正在燃烧。两座“垃圾山”长期堆存未处置,一座为芦花岗城市垃圾堆存点,从八十年代开始,堆存约20万立方米城市生活垃圾,另一座为横船弯村北城市生活垃圾堆存场,占地面积约100亩,从九十年代开始,堆存了约30万立方米城市生活垃圾,督察时还有炉渣往里堆存,两座“垃圾山”均无防渗设施和防扬尘措施,环境隐患大。

整改目标:对杨正门和芦花岗两座“垃圾山”进行治理,全面达到环保要求,同时杜绝露天焚烧垃圾现象。

整改措施:(1)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两个生活垃圾堆放场进行场地调查、造价、专家评审等前期工作。(2)采用“封闭开挖+深度筛分+资源化利用+原址场地修复再利用”技术对杨正门、芦花岗垃圾堆放场存量生活垃圾进行治理。(3)在杨正门和芦花岗垃圾场各建生活垃圾分选线1条,分选存量生活垃圾。(4)在芦花岗垃圾堆放场建设轻质可燃物焚烧发电厂1座,处理分选出来的轻质可燃物;腐殖土进行原地回填、烧结砖或绿化种植用土等资源化综合利用玻璃、金属等进行回收利用。(5)加强监管,严控露天焚烧垃圾,违法焚烧行为严厉查处。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孔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时限:杨正门垃圾堆放场2020底前完成;芦花岗垃圾堆放场2022底前完成。

问题36:新区四大街和碧水河交叉口东北角垃圾堆存点,长期无人清理,滋生许多蚊蝇,气味难闻。

整改目标:将垃圾清理干净。

整改措施:1)新城街道及时将四大街和碧水河交叉口东北角垃圾堆进行清理,目前已经清理完毕。下步,将加大对垃圾随意倾倒、乱倒等现象的打击力度,由城管局牵头,严格落实各乡镇、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对垃圾随意倾倒行为的严厉打击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杜绝垃圾随意倾倒现象。(2)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市范围内各个卫生死角,并及时清理。

责任领导:肖文兴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37企业环境违法屡禁不止。超标排放问题突出,开封市与省自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的企业68家,督察期间,有12家企业自动在线数据显示超标,超标率高达17.6%

整改目标:严格企业环境监管,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加强在线监控超标预警。规范在线监控值班和超标数据预警等制度,加强对在线监控的监控和应用。定期不定期对安装在线监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实时监控在线监控数据2)加强对超标企业的查处力度。发现在线数据超标现象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并进行处罚,发现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超标的情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打击、杜绝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确保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3)加强对前段基站的监督检查,提高有效传输率,加大巡查频次,严厉打击在线监控数据造假。

责任领导:王秋杰

  人:刘建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8: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

整改目标:查明原因,提高污水厂处理能力,实现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组织人员对进入西区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和相关排污企业进行摸排,调查原因。(2)从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调取活性污泥对氧化沟进行补充,以增加污泥细菌活性,同时加大曝气量,促使生化系统全面恢复正常,氨氮、总氮达标排放。此项已于201811月底完成整改。(32019320日启动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孔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912底前

问题39:通许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

整改目标:加快提标改造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厂排放超标原因进行排查。(2)通许县政府对该厂进行加固维修,确保安全运营。目前,防渗漏加固工作已完成,超越管道铺设已完成,新建粗、细栅工程正在施工中,并倒排工期、正排工序、明确目标、夯实责任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尽快全部完成所有施工作业并通过验收,移交运营商运营,实现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张云涛

责任单位:通许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9 9

问题40尉氏县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

整改目标: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完成护城河管网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采取技术性整改措施。通过重新投放活性污泥,加大污泥适应性驯化,投加淀粉及葡萄糖、生石灰粉等手段,培养适应该水质的活性污泥。201810月中旬,厂内已恢复稳定运营,达标排放,问题已整改到位。(2)实施护城河管网改造。出具《县城雨污水疏通截流方案》,按照方案实施渔市街、尉蔡路、文化路、工业路、三贤路、等路段的污水管网建设,对不连通的管网进行疏通连接,将排入护城河的污水引入污水主干道,工程已于2018年年底完成。护城河原河内污水管网不再使用,引黄河水冲刷河道时,黄河水不再会进入污水管网从而进入生活处理厂造成超标排放的情况。(3)加强长效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应急防范能力。加强定期维护保养和日常运营监测,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杜绝超标排放的情况出现。

责任领导:张  

责任单位:尉氏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41开封乾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成沙石破碎车间和生产线,并投入运行,在厂区内堆存约3万立方米物料,炉渣分选车间和周边污水横流,与场区内堆存的物料混在一起,整体环境差,厂区外西北方向约200米外闲置土地上露天堆放约5万立方米分选过的炉渣,无防渗和防扬尘措施。

整改目标:及时完善环评相关手续,对炉渣分选车间周边污水横流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建设密封场所,封闭存放物料,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该厂所有生产线,对该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成投运沙石破碎车间和生产线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督促完善相关手续。(2)对炉渣分选车间周边污水横流问题进行整改,固定两名专人负责清理周边污水污泥横流的现象。(32019年底将原积存的炉渣分选完毕,在原址上建成物料成品库车间,封闭存放物料,解决扬尘污染问题。(4)对厂外西北方闲置土地上存放的废炉渣进行覆盖和防扬尘处理。

责任领导:王彦涛

责任单位:祥符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42:尉氏县宏兴新型建筑材料厂遂道窑生产线无环评手续,20187月份建成投产,自动在线监控数据显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脱硫塔未加碱,破碎车间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严重。

整改目标:全面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进一步调查,对该厂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2)责令该厂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加碱记录。(3)举一反三,实施严格监管。对全县范围内砖瓦窑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凡未安装在线监控并未联网的一律停产整改,凡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停产整改,凡发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停产整改。(4)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对该类企业利用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引导和教育,通过环保法律法规的授课,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

责任领导:张锋

责任单位:尉氏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43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擅自将数百吨废旧活性炭、含镍废催化剂、含铝废催化剂、含锌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至纸坊村废弃厂房,纸坊村小麦收购站非法贮存危险废物,涉及危险废物产生、转移、收储、经营等多单位违法问题。危险废物问题严重。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较多。

整改目标:对危险废物进行转移并安全处置到位,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1)责令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将贮存在纸纺村仓库内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料全部安全清运到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洧川镇英外村厂区仓库内,该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清运完毕,并按照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消除了安全隐患。2)对纸坊村小麦收购站含钼废渣进行调查取样,为了避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将院内44.22吨含钼废渣安全转移到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尉氏县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内,并进了查封扣押。针对许延生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行为的责任人许延生移交公安处理。(3)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严格监管。开展涉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非法转移、倾倒、倒卖危险废物行为。对全县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规范化监管,确保每一批转移有申请、有联单、有出入库记录、有台账,确保贮存场所分区贮存、标识规范,确保依法转运至贮存车间,直至依法处置。(4)畅通渠道,接受举报。公布举报电话,实施有奖举报,鼓励群众对私自转运、倒卖、倾倒危险废物行为予以举报。

责任领导:张  

责任单位:尉氏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44鼓楼区开封东立高压阀门铸造有限公司3台电炉集气罩较小、烟气收集效果较差,个别工段除尘设施擅自停运。

整改目标:使企业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责令提治理。该企业所有电炉的集气罩加大并加装二次收尘集气罩和脉冲袋式除尘器。所有其他产生粉尘的工段(抛丸、打磨)加装废气收集设施和3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车间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罩和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3)排查类似问题。开展对辖区企业的排查行动,对类似问题进行排查,减少环境污染,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任领导:戴继田

责任单位:鼓楼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45祥符区顺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煤矸石露天破碎且未安装治污设施,物料露天堆放,废料和废油桶乱堆乱放。

整改目标:安装治污设施,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整改措施:(1)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确保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后可恢复生产。(2)建设原料棚,实现物料全部进棚。(3)对粉煤灰加工车间三套煤矸石破碎筛分装置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设施。(4)举一反三,对涉及扬尘污染的各类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频次。要求行业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责任领导:王彦涛

责任单位:祥符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46产业集聚区环境问题突出。开封市8个产业集聚区,只有精细化工、黄龙和兰考县3个产业集聚区实行集中供热。

整改目标 2020底前实现集中供热;通许县产业集聚区应于201912底前实现集中供热,杞县产业集聚区、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和汴西产业集聚区于202012底前实现集中供热。

整改措施:1)编制完成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市“三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工作,各县(区)级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工作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的实施工作,同步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并引导用热企业向具有集中供热能力的园区集聚。(2)加快推进通许县产业集聚区热源:通许县合之森热力有限公司已于201811月与通许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经营区域包括产业集聚区及政府指定的部分城区;《关于通许县高新区集中供热管网可研报告的批复意见》文件已呈报县政府,目前尚在审核中,待政府审核批复后即可开工建设。(3)加快推进汴西产业集聚区热源:北大培文项目与新能源宝石花公司对接完善集中供热管道;(4)加快推进杞县产业集聚区热源:与圣火热力公司对接完善集中供热管道。(5)尽早完成尉氏县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尉氏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确定,正在寻求有资质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待环评报告批复后,早日开工建设,彻底优化热源结构;加强工作对接。尉氏县确保2020年底能够建成、投运。(6)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汴东产业集聚区内无集中供热管道,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

责任领导:付  

  人:薛志勇、白海富、肖文兴、张云涛、张锋、柳  

责任单位: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顺河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通许县人民政府、尉氏县人民政府、杞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0

问题47: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南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不到位,从2016年建成后一直未运行,西区污水处理厂长期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废水排放至西康沟河,形成黑臭水体。

整改目标:完善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南区和西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确保西康沟河水质安全。

整改措施:(1)加快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该厂已于201812月底完成配套管网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提升泵站建设,预计5月底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2)因南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尚未建成前,临时利用两台提升泵对管网进行抽水,做到应收尽收。(3)西区污水处理厂当时因设备损坏导致外排废水超标,已经要求运营公司对损坏的设备进行了维修并调试,目前机器设备运行稳定,做到了达标排放。(4)持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定期投放药品,加强维护保养,做好维护记录。确保运行正常。

责任领导:张  

责任单位:尉氏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5 

问题48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2009年规划建设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主要焚烧工业固废和化工残液,至今尚未建设,现有企业固废排放总量约12万吨/年,均由企业内部处置。

整改目标:完成建设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

整改措施:(1)该项目拟由欧绿保集团(亚洲)有限公司、河南易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发建设,各方出资比例为51%30%19%。(2)该项目已于201811月组织专家评审,完成可研报告论证。目前正就合资合同进行协商,预计20194月底签署合资合同,办理注册合资公司相关事宜。项目计划于20196月底启动项目的环评、安评等工作,2019年底前开始进行施工,2020年底前投产试运行。(3)未运行之前加强监管。

责任领导:王秋杰

  人:陶毓敏、刘建宏

责任单位: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012

问题49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经常超标,有时进水COD浓度超过1000毫克/升,现场检查时,开封夸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擅自将冷却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车间冲洗污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河南科来福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一直未安装污泥板块压滤机,河南省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和沉淀池及板块压滤机长期未使用。

整改目标:对园区所有企业全面排查、严格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浓度达到进厂标准。

整改措施:1)督促开封夸克新材料有限公司车间废水经收集桶收集沉淀后进行二次利用,杜绝排入污水管网。(2)河南科来福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装安装污泥板块压滤机,目前已经放置到位。(3)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污水处理站整改。目前处理效果达到《化工行业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中COD300mg/L,氨氮30mg/L的排放标准。(4)加大督查检查及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调动各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对园区全部企业进行严格排查不留死角。

责任领导:王秋杰

  人:陶毓敏

责任单位: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扬尘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问题50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标准低。20181-9月份,仅市区151家有开复工手续的建筑工地,在检查中发现420次扬尘污染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109份。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治理标准要求,提高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工地全面排查,加大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力度,对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项目依法依规移交处罚和追责问责。

整改措施:1)进一步强化施工工地“三员”管理、开复工验收、扬尘在线监控以及扬尘污染防治预算管理四项机制落实。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充分调动各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坚决遏制扬尘污染势头,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2)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措施,各类施工工地必须坚决落实开工前“六个到位”、施工中“六个百分之百”和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两个禁止”三项基本要求。(3)加大督查检查及执法力度整合各部门扬尘监督力量,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一线,采取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跨区联合督查与交叉互查相结合等方式,灵活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远程监控平台的作用,着力发现和解决各类扬尘污染问题,对于扬尘污染问题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移交处罚,定期向媒体和社会公开,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51: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易韬商混项目工地、恒昌钢结构项目工地等7家工地未取得开工许可证、不满足6个百分之百要求擅自施工。

整改目标:停工整改,落实有关要求。

整改措施:1立即责令易韬商混项目工地、恒昌钢结构项目工地等7家工地停工,对未取得开工许可证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取得开工许可证的企业由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2)对全市商混、工地摸底排查,对不满足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的依法依规移交处罚。加强宣传工作,对企业加强监督和管理。

责任领导:肖文兴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监管

问题52:开封市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尉氏县瑞园项目)施工现场有6台水泥搅拌机,大量沙子和袋装水泥,路面有积尘,环境管理差。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和“两个禁止的”要求,已全面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1)依法查处,严格整改。下达扬尘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2日内把施工现场的6台水泥搅拌机撤离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苫盖沙子,密闭存储袋装水泥,硬化道路,指派专人清扫。(2)严格督导检查。加强属地监督管理,明确责任人,加强了内部管理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所有建筑工地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理,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施工企业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曝光并通报批评,并按照效能问责的有关规定追责到位。严格执法处罚,完善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加强督导和检查考核,对好的进行表扬,对不好的进行曝光、通报、罚款。

责任领导:张  

责任单位:尉氏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53:开尉路、机场东路等道路拓宽工程,拆迁、修路同时施工,线长路宽,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严重。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确保在项目施工中杜绝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1)完善扬尘防治工作制度,施工现场实施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监督管理。(2开尉路、机场东路等道路拓宽工程实施分段作业。3)根据拆迁、修路施工作业面的数量配备足够雾炮车、洒水车、清扫车、防尘网等抑尘设备,施工沿线专职清扫人员。(4)路基拓宽施工范围设置硬性隔离围挡做到封闭施工,安装喷淋设备覆盖整个施工路段。施工车辆采取全覆盖和高压水枪清洁,防止沾染泥土造成路面二次扬尘。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牛彦斌、戴继田、陶毓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鼓楼区人民政府、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12

问题54公路扬尘治理不到位。开封市公路扬尘治理费用和大型路面清扫保洁设备不足,国省县干路配套绿化硬化和乡村道路硬化维修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和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1)市、县两级财政切实加强对道路保洁资金的倾斜,根据各县区实际,增加大型路面清扫保洁设备,提高机扫率和洒水频次。(2)对国省县干道进行配套绿化、硬化建设对乡村道路及时进行维修,对乡道扬尘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明确工作职责,编制检查督察表,做到扬尘防治分工负责、责任到人。(3)修整乡村道路破损的路面对道路破损进行集中修补,防止因路面坑槽产生的扬尘。对没有商铺、住户路段的路肩实行波形护栏硬隔离,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对有商铺、住户路段的路肩用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防止扬尘。(4)加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道路扬尘治理,按照背街小巷“双十五”标准要求,加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道路保洁力度,落实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保洁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街道保洁工作负责人。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牛彦斌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55:市交通局和公路局只有一台洒水车和一台清扫车,无法保证负责管辖的国道310、国道220、开柳路、开杞路4条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交由第三方实施,但一直未支付费用,扬尘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增加清扫机械设备,及时支付清扫保洁费用。

整改措施:1)增加6台清扫车2台洒水车,提升机械化清扫作业能力。(2)严格落实清扫职责和工作制度。(3)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管力度,确保保洁效果。

  任领导:黄玉国

  人:牛彦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201912底前

问题56:禹王台区马家河河道南侧河堤路约5公里,尘土较厚,过往车辆和刮风产生扬尘严重。

整改目标:对该段堤路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1)水利局对问题堤防段进行勘查、测量,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和所需资金,并组织施工。(2)对该路段路面进行硬化。在保障防汛道路功能、提供道路通行能力的前提下,彻底解决扬尘问题。

责任领导:王  

  人:许东升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整改时限:201912 

问题57:杞县建成区外国省道路、通许县南环城道路、迎宾大道等扬尘防治均不到位。督察中还发现多辆未覆盖的拉土车,沿途抛洒。

整改目标:加强道路扬尘防治力度,对运输不封闭、不覆盖的车辆进行查处,杜绝渣土车未覆盖、抛洒现象。

整改措施:1)按照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洒水等降尘工作的力度。增加清扫湿扫频次,扩大清扫湿扫范围,最大限度的降低环城道路的扬尘污染问题,确保路面干净整洁。(2)进一步加强渣土车绕城运输管理。针对夜间渣土车、工程运输车、货车车辆行驶特点,加强检查巡查力度对渣土车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违规运营行为,发现一辆、扣押一辆、处罚一辆,以高压态势打击未覆盖或覆盖不完全的渣土车辆3)加大巡查、督察力度,路段分包到人、问责到人,提高积极主动性,避免拖拉等靠现象发生。

责任领导:柳  波、张云涛

责任单位:杞县人民政府、通许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58310国道穿开封城而过,城区段全长27公里,道路两侧商铺、饭店、停车加水点等门前场地无硬化,干道两侧土路不分,尘土进路,扬尘严重,加之每天高达1万至1.2万辆车辆通行,尾气废气排放,长期严重影响城区环境质量。

整改目标:310国道提升改造。加强对过境柴油运输车路查路检,减少310国道重型车辆数量。 

整改措施:1实施开封市G310线开杞路至一大街段提升改造工程建设, 2020331日前完工,解决干道两侧土路不分尘土进路扬尘严重问题施工期间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治理制度,在建项目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增加施工工地污染防治人员、设备、资金的投入,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2)对施工区域路段实施限制通行措施,从2019312日至2020331日,G310线与S316线交叉处(K524+269)至G310线与一大街交叉处(K539+566.3),15.287公里道路封闭限行。(3310国道道路两侧商铺、饭店、停车加水点门店场地进行硬化,努力达到尘土不进路,行车无扬尘。4)科学疏导城市交通,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路线。强化310国道的疏通力度,积极开展“国道绕行”行动、“晋开集团燃料车辆控制”行动、“主要路段分流”行动、“货车限行”行动。严查城区重型货运车辆和渣土车运行。(5)加强重型柴油货车尾气路查路检测。严禁未经批准的货运车辆和渣土车进入城区,对批准进入的严格管控,对未覆盖到位、抛洒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牛彦斌、肖文兴、戴继田、陶毓敏、王彦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示范区管委会、鼓楼区人民政府、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祥符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03

问题59:晋开化工二分公司没有运煤铁路专线,平均每天2000吨燃煤和原料煤需要在货站装卸,转汽车运输,货站专用货场占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为敞开式露天货场,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大量扬尘,对周边城区环境影响大。

整改目标:全面治理晋开集团二分公司运输车辆装卸、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持续加强对晋开二分公司储煤棚的监管力度,确保装卸过程不产生扬尘;申请铁路专用线运输。

整改措施:1)经核实晋开二分公司院内有一座全密闭的储煤棚。(2)要求晋开二分公司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3)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完善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所有进出现场的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对轮胎进行冲洗,并建立冲洗台账,防止带泥上路。(4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未开发的裸露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裸露地面。(5)持续加强对晋开二分公司储煤棚的监管力度,确保装卸过程不产生扬尘。(6)晋开化工二分公司已申请铁路专用线,目前已取得郑州铁路局审核批复,正在开展最终的设计工作,预计5月初可完成。项目环评正在进行征地手续所需的其它工作均已完成,征地实地测量预计4月底或5月初。同时铁路建设相关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8月份具备铁路开工建设条件,建设期约12个月。

责任领导:王彦涛

责任单位:祥符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60农作物脱壳脱粒污染严重。开封市在县乡道路两侧有大量花生脱壳、玉米脱粒等加工经营点,普遍扬尘防治设施简陋、防治效果差。

整改目标积极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转型升级,大力推广新型先进适用的环保农业机械,抑制和减少农机作业扬尘。

整改措施1)加大对节能环保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引进力度,加快防尘效果差的机械淘汰步伐。目前已与省、县区农机局联系,全面了解减尘防控农业机械的研发进展和使用情况,有成熟的机型将在全市及时演示推广。(2)对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及各类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做好扬尘防控的宣传教育及提供技术方面的指导。(3)在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农业机械安全审查等方面严把“环保”关。(4)市财政对性能先进、具有扬尘防控功能的花生脱壳机、玉米脱粒机等农机具累加补贴。(5)县乡两级政府加大对农作物脱壳脱粒扬尘问题查处力度;同时对农作物脱壳作业进行固定场所统一集中处理,对扬尘污染严重的设备加装扬尘防控设施或淘汰,确保防治效果。

责任领导:王  

  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黄东兴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农机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61杞县柿园乡106国道李屯村和刘寨村有8台花生脱壳机,除1台安装除尘设备外,其余7台均未安装除尘设备。

整改目标:对农作物加工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1)责令柿园乡106国道李屯村和刘寨村花生脱粒经营户对脱粒棚进行了密闭达不到要求的立即拆除。(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购买环保防尘的花生脱壳机、玉米脱粒机等设备。(3)举一反三,加大检查力度,原有脱壳脱粒机具全部加装防尘装置。

责任领导:柳  

责任单位:杞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62:通许县孙营乡孙营村 016 县道(辛勤幼儿园附近)两侧的多家花生脱粒经营户,密闭措施不到位,收尘抑尘效果差,周边农作物、树叶和路面积尘有几毫米厚。

整改目标:按照工作安排提高花生脱粒除尘设施安装力度,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杜绝直排现象,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依法进行拆除。

整改措施:1)立即进行整改,要求花生脱粒经营户对脱粒棚进行密闭和采取湿法抑尘措施。(2)对区域内花生脱粒经营户全面摸底排查,对污染严重的花生脱粒经营户进行取缔。(3)对重点区域的孙营乡、冯庄乡制定花生脱粒污染防治巡查制度,发现一处处罚一处。

责任领导:张云涛

责任单位:通许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12月月前,持续监管

问题63尉氏县大马乡郭家村花生脱粒经营户脱粒棚密闭不严,经营户门前道路与县道连接处未硬化,整体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对农作物加工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整改,确保效果。责令大马乡郭家村花生脱粒经营户对脱粒棚进行了密闭,目前已密闭到位,杜绝了扬尘的产生。(2)举一反三,加大检查力度,原有脱壳脱粒机具全部加装防尘装置。(3)道路硬化,杜绝扬尘。为了有效杜绝经营户门前道路与县道连接处未硬化造成的扬尘污染,责令商户对门前道路进行了硬化,并严格要求其每天不间断清扫、洒水,确保车辆通行无扬尘。(4)修补道路,确保平整。针对该问题,为了有效避免县、乡道扬尘污染,县公路局开展沿线坑槽修补工作,及时处置道路坑槽、裂缝、沉陷等路面病害,保证道路的平整畅通,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地面扬尘污染。

责任领导:张  

责任单位:尉氏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64预制板行业扬尘污染问题急待整治。开封市预制板企业众多,大风天气,以及生产和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严重。

整改目标:加强行业管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有效杜绝预制板行业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1对全市预制板行业进行拉网排查,建立台账,严督实查。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管控工作要求,对预制板生产厂区进行规范整治。对达不到扬尘污染管控要求的依法处理。2运货车辆出厂前必须对货物进行全方位覆盖封实,未密封到位的不许出厂。3)运货车辆出厂前必须清洗,未清洗车辆不准出厂。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刘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监管

问题65祥符区陈留镇90多家预制板场,大量露天使用袋装水泥,场地没有硬化,搅拌工段密封不严,沙料未进大棚或大棚未封闭,大风天气,以及生产和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严重

整改目标:对全区预制板行业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对预制板行业进行拉网排查,建立台账,严督实查1)成立组织,部门联动。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组织,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由区环保、住建、工信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任成员的预制板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此项工作。(2)对有土地利用规划和环评手续,具备合法用地手续的预制板厂由具备环境评价资质的单位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同步配套建设环保设施。(3)对无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违规生产经营的预制板厂一律停产并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未办理手续的预制板厂,由乡镇政府参照“散乱污”企业,报区攻坚办、区政府依法取缔。(4)责令工厂进行自查自检,必须对货物进行密闭运输,未密封到位的不许出厂。5)运货车辆出厂前必须清洗,未清洗车辆不准出厂。(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举报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监督,并根据职责及时处理。

责任领导:王彦涛

责任单位:祥符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6底前,持续监管

(四)部分环保重点任务推进较慢

问题66:退城入园工作迟缓。开封市有7家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化工企业需要退城入园,督察时只有开封东大有限公司启动了搬迁工作,其余6家企业工作迟缓。

整改目标: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有限公司、河南五一化工有限公司、开封天池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省宏大化工有限公司202012月前搬迁完毕;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202212月前搬迁完毕;青上化工(开封)有限公司、开封市化学试剂总厂202012月前完成关闭退出,原材料、产品及生产设备清除完毕。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文件精神,科学制定方案。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67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37号)文件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指导帮助7家企业科学制定具体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方案、清场拆除设备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节点,并严格按时间接实施。(2)全程跟进企业服务,及时解决问题。做好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企业帮扶工作,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推动各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顺利实施。(3)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督导力度,按照搬迁企业制定的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工作。对在搬迁工作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迟缓、推进不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及时提请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追责,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搬迁改造任务。

责任领导:王秋杰

  人:苏德超、戴继田、张云涛、白海富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鼓楼区人民政府、通许县人民政府、顺河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有限公司、河南五一化工有限公司、开封天池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省宏大化工有限公司青上化工(开封)有限公司、开封市化学试剂总厂2020年12月前搬迁完毕;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2022年12月前搬迁完毕

问题67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已建成运营70年,周边现有5所学校(幼儿园)、2家医院和大量棚户区,2015年以来该企业先后发生爆燃事故4次,群众长期反复举报,社会影响极大。

整改目标: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封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37号)文件,晋开一分公司整体搬迁。

整改措施:1)晋开一分公司从2018年开始生产系统陆续停产,在新项目竣工投产前按30%~40%能耗和排放总量递减,202210月前全部彻底停产,完成搬迁改造。目前,晋开集团一分公司搬迁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土地已完成招拍挂程序,产品已定位,环评、安评、能评正在编写申报资料,已经开始新厂区建设规划、生产系统设计。(2)对晋开一分公司按计划实施搬迁,顺河回族区将积极配合,按时间节点加大督导力度,务求老厂区提前全面关停搬迁。

责任领导:王秋杰

责任领导:白海富、苏德超

责任单位:顺河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

整改时限:2022

问题68“散乱污”治理不彻底。2016年以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持续部署“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和清零行动,但开封市“散乱污”企业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目标:“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防止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1)出台《开封市“散乱污”企业取缔清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县区政府自查整改,建立“散乱污”企业取缔台账。(2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对县区政府排查遗漏、取缔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全市通报批评,并由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提请市纪委监委问责相关责任人。(3)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员的监管作用,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责任领导:王秋杰

  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苏德超、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69祥符区陈留镇朱清寨村存在多家加工生产预制板隔离剂作坊,无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露天作业,原料和产品露天堆放,环境脏乱差,有的仍在违法生产。

整改目标:立即停产,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整改措施:1立即断电,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全部清理干净。成立两个督察组对该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2开展联合执法。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取缔清零行动,严厉打击涉气、涉水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3做好有奖举报。通过电话举报、微信举报或其他举报形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散乱污”企业整治和监管活动。(4)强化日常督查。把防治“散乱污”企业反弹作为各乡镇、各单位日常督查工作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巡查,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和整治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采取交办、反馈、约谈等措施,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责任领导:王彦涛

责任单位:祥符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70:兰考县谷营镇姚寨村西临黄河大堤非法采沙场无环保手续,占用兰考农用地约40亩,场区内大面积裸露土方,未采取喷淋、覆盖等措施。

整改目标:对非法采沙场依法取缔,裸露黄土复耕。

整改措施:1)对非法采沙场依法取缔。(2)对场区内大面积黄土裸露情况责成场区内负责人采取防尘网覆盖、洒水、对长期废弃的场地进行复耕,防止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造成扬尘污染。(3)裸露黄土复耕。(4)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依法处理。(5)举一反三,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黄河滩区内易引起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联合治理力度,形成长效联合执法机制,汇聚执法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扬尘污染防治良好格局。

责任领导:李明俊

责任单位:兰考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5

问题71:杞县官庄乡旺合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违法生产,原料露天堆放,厂区内积土厚,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对该预制厂进行综合整治,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杞县人民政府牵头成立了由有关副县长任组长,环保、住建、工信等部门负责人及官庄乡乡长任成员的预制板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工作。(1)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实施严格监管。2)该企业于201810月在发改委立项,现环评正在编制中,待环评批复验收后方可生产。(3)按照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原材料进仓,加强喷淋。4)针对该厂问题,举一反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停产整改。

责任领导:柳  

责任单位:杞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72芦花岗村中部有一处加工作坊,无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利用酚醛树脂、炭黑和化纤网布生产砂轮片半成品,场区内堆放了大量的原料、原料桶和产品,以及产生的各种废料废弃物。

整改目标:对该企业予以取缔。

整改措施:对该加工点进行现场核查,对该厂所有机械及动力电源进行查封,并下达取缔通知书,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其进行取缔。

责任领导:陶毓敏

责任单位: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73油气污染整治进展慢。2018年以来,全市共抽检加油站343对不合格加油站重复抽检,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加油站36个,不合格率高达10%以上。

整改目标: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提升全市加油站油品质量检测合格率。

整改措施:1)关于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全市共抽检不合格加油站36个,已全部立案,其中结案33件,罚没52.73万元。并将处罚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机动车环境违法执法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扩大曝光范围。(2)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检测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分时段以日报和周报形式向市局报送成品油监管信息。年底前全市范围内手续齐全的加油站,油品质量检测实现全覆盖。(3)开展联合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商务局、中石油开封公司赴各县区,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加强对不合格加油站油品质量的靶向检测、跟踪检测形成震慑。(4)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格处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油品消费者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对油品问题进行举报,对举报问题经核实无误后,严格处理。并将抽检结果和处罚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机动车环境违法执法信息平台曝光。(5)积极推进成品油质量监管专项治理。督促各县区全面排查辖区内加油站经营情况,按照实施方案推进油品质量检测,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加油站处罚力度、曝光力度,确保油品质量合格。

责任领导:尹  

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姚春贵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99

问题74市交通局下属交通运输公司的1000多辆柴油车均未升级换代,尾气污染较重。

整改目标:加快对国三柴油车辆升级换代,对已到报废年限和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柴油货车予以淘汰。

整改措施:1)车辆年限5年的柴油货车能够通过环检的允许上路行驶,对不能通过环检的配备SCRPOCDPF(颗粒捕集器)系统,安装尾气在线监控设施,实现实时达标排放。(2)车辆年限5年的柴油货车配备SCRPOCDPF(颗粒捕集器)系统,安装尾气在线监控设施,实现实时达标排放。(3)对达到报废年限或拒不按要求配备SCRPOCDPF(颗粒捕集器)系统柴油货车予以淘汰。

责任领导:黄玉国

人:牛彦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五)部分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力

问题75部分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力。个别地方和部门对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是真重视,抱着“督察一阵风,过去就轻松”的错误思想,工作作风不实,整改落实不严,没有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解决到位,群众的合理环境诉求没有得到有效回应。

整改目标:严格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解决群众合理环境诉求。

整改措施:1市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改任务的协调、调度、督办、检查,掌握整改进度。2)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督察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用督查整改倒逼新旧动能转换,从根本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3)依法依规,立行立改。严格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按照一事一策,堵疏结合,分类制定整改方案。(4)压实责任,整改到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核查,杜绝虚整改、伪整改、假整改。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厘清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以严格追责倒逼责任落实。(5)对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提高重视程度,坚决杜绝“督察一阵风,过去就轻松”的错误思想,严明工作作风,夯实整改落实,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解决到位,让群众的合理环境诉求得到有效回应。

责任领导:付  

  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76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当地报告已对杞县世生新型材料厂立案处罚,要求停止供电、停止生产,督察发现,该企业物料露天堆放,场地未硬化,不符合办理环保验收条件,未取得环保验收手续,正在违法生产。

整改目标责令整改,符合条件后方可生产;依法处理,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整改措施:1)针对杞县世生新型材料厂问题,杞县监察委给予县环保局副主任科员郭桢干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县环保局裴村店乡环境监察队中队长栗堃同志进行警告政务处分;给予裴村店乡屯庄村村主任段世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针对该企业露天堆放,场地未硬化擅自恢复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场地硬化,对物料进行覆盖,责令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3)举一反三,严格监管。对全县范围内砖瓦窑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凡未安装在线监控并未联网的一律停产整改凡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停产整改凡发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停产整改。(4)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对该类企业利用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引导和教育,通过环保法律法规的授课,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

责任领导:柳  

责任单位:杞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

问题77群众举报新庄村和仁和屯之间清水河垃圾污染严重和违章建筑乱搭乱建治理不到位,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原有垃圾清理不到位,新的垃圾又重新倾倒,违章建筑没有拆除,有些还有人居住。

整改目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积存垃圾,并制定长效清理机制,确保辖区内无此类问题出现。

整改措施:1)将违章建筑彻底拆除。(2)加强宣传,设置举报电话、增设标牌,引导居民规范倾倒垃圾。(3)加强保洁力量,增加巡逻频次,及时制止偷倒垃圾行为。(4)对垃圾进行清理,对周边加强巡视、监督,对乱倒垃圾者进行罚款,周边投放垃圾桶。

责任领导: 张正濠

责任单位:龙亭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78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杞县上报县城西关到北关的环城路问题已整改完成,但督察组现场核查发现,该路段依然存在许多大坑,路面积土严重,卫生依然“脏乱差”。

整改目标:201912底通车。

整改措施:1杞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对杞县住建局局长邢玉周、杞县城管局局长安胜利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杞县公路局副局长许守申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落实好北环路(汶水路)喷淋工作对北环路(汶水路)将严格按照八个百分之百做好雨水喷淋开放工作。做到喷淋到位,不走形式,不搞过场,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到位,整改到位。(3)加强防尘网的覆盖面积,确保防尘网覆盖到位,监管到位。公路局北环路(汶水路)大气污染督查领导组专门抽调三名同志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裸露地面覆盖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加大该项目路段的洒水力度。对该项目采取专人负责管理增加道路洒水量,专人督导的方式做到监督到位、管控到位,确保该项目整个路段洒水及时,尽最大努力降低尘起飞量,将尘飞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5)垃圾卫生问题。对于卫生“脏乱差”的现象,招聘清洁工,对辖区内垃圾每天进行清理;督导组每天对辖区卫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6)积极筹措资金,推进该路段早日竣工。

责任领导:柳  

责任单位:杞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

问题79群众举报禹王台区汪屯桥年久失修,垃圾遍地,尘土飞扬,臭气熏天,督察组现场核查发现,桥未修,经过车辆多,扬尘大。

整改目标:清除周边垃圾,做好保洁,防止扬尘产生。

整改措施:1)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祥符区人民政府对两侧生活垃圾进行排查,组织人员进行清理,解决生活垃圾堆积现象。(2)明确责任,分包路段,加强洒水保洁,保持路桥干净整洁,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陶毓敏、王彦涛

责任单位: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祥符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80开封市在部分问题整改中,就事论事和应付当前多,举一反三和一抓到底不够,很多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彻底解决。

整改目标:全部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彻底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1)在问题整改中,对承担的任务县区和部门,采取日常督查、重点督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解决,杜绝应付。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应付整改、敷衍整改导致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2)举一反三,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督促人员进行复检,一抓到底,加强打击力度,加强监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3)及时公开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责任领导:付  磊、卢志军

  人: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人、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81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杞县沙沃乡孟河沿村铁底河变成了一条黑水河,气味难闻,当地报告河道垃圾已清除,水质得到显著改善,气味明显好转,督察发现,孟河沿村段河道确实没有垃圾,两岸设立有垃圾桶,整治有一定效果,但河道上游不足一公里的晋寨村段,仍有大量垃圾、漂浮物在河道淤积,河道淤堵清理不彻底。

整改目标:建立河道垃圾清理机制,进一步改善水质。

整改措施:1)针对问题,杞县监察委给予时任该县沙沃乡乡长谢峰同志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沙沃乡晋寨村党支部书记刘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2加大人力,挖掘机、清运车辆等设备的投入,对垃圾、漂浮物全面进行打捞、清污,解决河面漂浮物问题。3落实“河长制”,加强人员监管、巡逻,针对周边环境,指派专人进行长效监管,并在该村投放垃圾桶15个,配备清洁员3名。对周边环境定期做好保洁清扫,确保周边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4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关注和自觉参与河道及水体保护。

责任领导:柳  

责任单位:杞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

问题82群众举报开封市祥符区徐府楼村晋开化肥厂,距离居民区很近,排放刺鼻气味,污染环境,20174月份,祥符区政府承诺把村子整体搬迁,督察组现场核查,至今未启动搬迁工作,未整改到位。

整改目标:加快安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完成搬迁工作。

整改措施:1召开徐府楼村搬迁动员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2成立徐府楼报迁领导工作小组,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宣传动员,由村干部负责入户收集户口本及土地证统计。3由工作领导小组起单公告内容,确定征收范围,张贴公告。4自然资源局测绘队和群众选择的方迪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同时入户测量,于424日提前完成了住户宅基地上的房屋测绘和评估工作,目前数据正在汇总中后续工作已按时间节点做好了一切准备。(5)加强对晋开二分公司无组织排放监管,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突发污染排放。

责任领导:王彦涛

责任单位:祥符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

问题83杞县泥沟乡耀兴新型建材厂废气管道和脱硫塔废液跑冒滴漏严重,煤矸石、土堆露天堆放,厂区地面未硬化,地面粉尘堆积。督察发现,该企业虽已经停产,但厂区地面硬化不到位,物料露天堆放问题未整改。

整改目标:对杞县泥沟乡耀兴新型建材厂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针对问题,杞县监察委给予县环保局纪检组长刘传超同志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县环保局泥沟乡环境监察队中队长陈俊涛同志诫勉谈话处理2)督促企业定期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输送管道和污染防治设施保养维护。(3)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物料入棚入仓。(4)实施严格监管。针对该厂问题,举一反三,对全县范围内砖瓦窑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凡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得擅自投入生产,直至整改到位。(5)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对该类企业利用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引导和教育,通过环保法律法规的授课,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环保意识。

责任领导:柳  

责任单位:杞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84河南巨力玻璃有限公司拒不执行环保部门有关整改文件要求。开封市环保局《关于河南巨力玻璃有限公司开展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煤气发生炉拆改的通知》(汴环文〔2018134号)要求其于2018930日前完成煤气发生炉拆改工作,该企业未按要求进行拆除,而且仍在违法生产。其煤气发生炉配套建设的除尘设施落后,无法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长期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外排废气一氧化碳浓度高达10000毫克/立方米以上。开封市环保局鼓楼分局于20181018日对该企业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汴环鼓责停字〔2018005号),该企业拒不停产整改,一直违法生产。

整改目标:按要求完成煤气发生炉燃气化改造工作。

整改措施:1)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2019116日已全厂停产到位。(2)进行立案处罚,目前已经对该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查封扣押。(3)积极推进该单位开展煤气发生炉燃气化改造项目,目前正在进行。(4)加强监督管理。该企业燃气炉改造完毕,未经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核查通过,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责任领导:戴继田

责任单位:鼓楼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

问题85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要求开封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开封市委、市政府,并送省纪委监察委、省委组织部备案。请开封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整改目标:依纪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到位。

整改措施:(1)由市纪委牵头,成立市追责工作组。(2)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保持生态环保领域追责问责高压态势,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3)根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逐一进行专项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责任领导:付  磊、卢志军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96底前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