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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省级环境教育基地举行授牌仪式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0-05-08字号: |

2019年11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决定,命名开封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12月18日更名为河南省开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光大环保能源(兰考)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为第四批“河南省环境教育基地”,加上已成功创建的3家(开封市洁净煤化工研究所、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开封朱仙镇启封故园),开封市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已达5家。


5月8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开封市省级环境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和配发奖励设备交接仪式,生态环境局副县级干部王西祥、宣教科科长王敏为开封市环境监测站和光大环保能源(兰考)有限公司代表发放河南省环境教育基地奖励设备——笔记本电脑、单反相机、投影仪等环境教育电教设备,这是对两家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成功的热烈祝贺,更是褒奖与鼓励。




通过创建环境教育基地,为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提供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场所,搭建学习环保知识、掌握环保技能、开展环保实践的平台,逐步普及全民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增强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王西祥表示,欢迎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预约这些场所,参观体验,现场了解环保知识。

那么,哪些场所可以成为环境教育基地呢?

环境教育基地是指以提高青少年环境素养,普及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根本目标,以环境保护为主题内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环境教育体验和实践活动,并在基地建设和教育活动实施过程中体现环境友好理念的场所。


以下类型场所可申报省、市级环境教育基地——


A类:具备环境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展览馆等;

B类:自然保护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动植物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C类:环境监控、环境监测、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以及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等;

D类:具有环境教育功能的科研院所、企业、场矿、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等;

E类:其他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生态环保教育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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