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省砼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河南省砼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河南省砼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项目 | 尉氏县大营镇君李村 | 河南省砼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重庆国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2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项目4个水泥筒仓呼吸废气经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管生产车间及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车间,配料搅拌工序的废气产尘点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用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最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配料用水随产品带走,厂区雾化喷淋洒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水经厂区砂石分离系统+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车产生的噪声,经减振基础、密封、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门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砂石和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后可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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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2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