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21〕94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五批申报企业绩效评级工作。经企业自评、专家会审,拟上报省生态环境厅19家企业进行绩效分级审定。现将19家企业清单进行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社会各界可对绩效评定等级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企业评定等级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监督电话:0371-23150802
监督邮箱:443940568@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拟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绩效分级审定企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