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管理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创建河南省“绿色社区”的通知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6-03-03字号: |

/Upload/file/20160303/20160303100720262026.doc

上面网址与下文相同,可进入下载。

请创省级“绿色社区”单位按文件要求准备,及时与市环保局科技宣传科沟通。电话:23151160;邮箱:kfhbkjxj@126.com

创建成功单位奖励2万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豫环文〔2016〕29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申报省级“绿色社区”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步伐,按照省环保厅年度工作计划,今年拟进行第七批省级“绿色社区”申报推荐、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8月底之前完成省级“绿色社区”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符合《河南省“绿色社区(小区)”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

评标准》),且被命名为市级或省直管县(市)“绿色社区” 的社区,可以申报省级“绿色社区”。

三、申报内容

按照《考评标准》,逐条对照落实情况,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1. 《河南省绿色社区(小区)申报登记表》;

2. 社区创建“绿色社区”工作总结;

3. 反映创建“绿色社区”的各类会议、文件、活动、文化等(包括图片和声像资料);

4. 申报材料上报电子版。

四、方法步骤

(一)社区申报。积 极参与绿色创建活动,对照《考评标准》自查,符合省级创建标准,且被命名为市级  或省直管县(市)“绿色社区”的社区,按照申报内容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省辖市的须经县(区)环保部门同意后,报市环保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省直 管县(市)的,由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省直社区的申报材料,报当地环保局绿色创建领导小组。

(二)市(县)初审。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环保局“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对辖区社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环保局签署意见后,集中上报省“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省级审查。2016年9月,省环保厅绿色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和考核意见。

(四)考核验收。2016年10月,省环保厅“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委员会,抽调部分专家组成联合考核组,对通过材料审查的社区,逐个进行现场考核,并根据实地考核情况进行量化分析、评估,得出考核结论,拟定省级命名“绿色社区”的社区,报省环保厅研究确定后命名表彰。

五、命名表彰

2016年12月,省环保厅对“绿色社区”、优秀组织单位、先进个人进行命名表彰。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是组织社会化环境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市(县)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帮助社区(小区)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二)搞好宣传,广泛参与。要 结合贯彻《2016年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宣传力度,把“绿色社区”创建作为提升社区文明程度、规范社区管理、提 高居民环境意识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各个社区、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

(三)总结经验,整体推进。各市(县)在创建过程中要加强交流,总结经验,提炼出创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把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工作与文明单位、市容整治、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和质量。

联 系 人:河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王  冰  李  桢

联系电话:(0371)66309512


附件:1. 河南省“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委员会名单

2. 河南省绿色社区(小区)考评标准(试行)

3. 河南省省级绿色社区(小区)申报表





2016年2月2日

 

 


附件1

 

河南省“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委员会名单

 

      任:陈新贵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员:焦万益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马书勇  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处长

办公室主任:张家良  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副主任

      员:王  冰  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

孟祥利  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

李  桢  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

 

 

 

 

 

 

 

 

 

 

 


附件2


河南省“绿色社区(小区)”考评标准(试行)

 

分数

信息来源

  

A监督管理20

A1环境管理体系

10

成立由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代表等组成的绿色社区建设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开展工作。

社区提供成立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项经费使用状况等。

有创建机构2分,责任落实到人2分,有经费安排2分,工作制度1分,每年定期部署工作(2次以上)1分,有计划1分,有总结1分。

A2环境监督体系

10

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公众环境参与机制,能较好地发挥居民的监督作用,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管理部门建立了内部监督制度,保障环保目标落实;居民积极参与绿色社区建设。

社区提供的资料、居民意见记录、答复记录、群众调查座谈。

社区管理部门对居民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回应有落实3分,管理部门建立了内部监督制度2分,设立了环保意见箱(簿)2分,居民关心支持绿色社区建设3分。

B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

30

B1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评价

6

环境质量优良,环境优美,无污染、无生态破坏和污染扰民问题,群众满意率较高。

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群众调查。

社区内群众满意率:

≥90%6分;

≥80%5;

≥70%4 ;

≥60%3分;

低于60%不能被表彰。

B2噪声与大气污染防治

6

社区内噪声污染源和大气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积极监督社区以外的污染源,没有废气、烟尘、噪声扰民事件;积极宣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

群众调查、座谈,现场察看,察看工作计划、总结。

社区内噪声污染源、大气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得4分;积极监督对本区有影响的区外的噪声、大气污染源1分;有宣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法规1分;区内有噪声、废气、烟尘扰民投诉未及时解决不能被表彰。

B3污水处理

4

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或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提倡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再利用。

有关部门意见、调查群众。

生活污水没有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或自行处理后不达标的不能被表彰。

B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

30

B4垃圾处理

4

居民自觉将垃圾科学分类,实行可回收物质再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要妥善处置或贮存。

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现场检查、群众调查。

有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2分,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1分,有毒有害垃圾妥善处理或贮存1分。

B5其他污染的防治

2

消除社区内的扬尘污染、光污染、油烟污染的污染源。

现场调查群众。

达到要求2分,有群众投诉未及时解决一宗扣0.5,扣完为止。

B6“三同时执行率

5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环保设施正常运作,稳定达标排放。

环保部门的意见,现场调查,群众座谈。

三同时执行率100%3分,否则不能被表彰;环保设施正常运作,稳定达标排放2分。

B7社区除四害

3

除害防病工作坚持经常开展,措施落实,区域内环境无四害孳生地,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除害尽可能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剂。

有关部门的检查日记录和日常情况。

除四害工作达标2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剂1分。

C绿化美化规范化

20

C1园林绿化

6

绿地率达到规定的要求,绿地率较高、植物种类丰富,园林景点与周围环境协调、优美;提倡立体绿化,可绿化面积应达100%;植物的迁移、砍伐或绿地作其它用途应报绿化部门批准和征得过半数居民同意;绿化除虫害应尽可能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杀虫剂。

现场察看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群众座谈。

新社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2分,达到35%1分,高于40%2分;绿地率达不到30%3分。老社区绿地率达到25%2分,达不到25%3分;绿化管理较好,植物无枯死、缺株、草坪常修剪可加1分,社区做到见缝插绿、见空造园,另加1分;园林景点协调和谐1分。

C2清洁卫生

4

路面、庭院、走廊、楼梯间等场所洁净,没有明显痰迹,没有人畜粪便,没有垃圾乱倒乱扔现象;阳台上没有乱堆乱放现象;垃圾有专人负责,及时清理。

有关部门意见,现场察看,群众座谈。

公众场所卫生达到要求得4分。发现卫生死角扣1分,公共活动场所发现垃圾堆积或路面扬尘扰民现象各扣1分,垃圾未及时清理扣1分,有明显痰迹或人畜粪便扣1分。

C绿化美化规范化

20

C3城区市容管理

3

没有出现违法建设行为和乱张贴、乱拉挂、乱涂写现象,做到经营入室,及时翻新、修缮建筑物外墙,没有露天烧烤。

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场调查,群众座谈。

没完成市、区下达的拆除违章建筑任务各扣分1分,发现乱摆乱卖现象扣1分,发现乱张贴、乱拉、乱挂、乱涂写现象每处5宗以上扣1分,有露天烧烤扣1分。

C4“三车”“三线管理

4

按规划要求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车库(停车场),并有完善管理制度,无乱停放现象;各类线路整齐美观,提倡输电线、通讯线、有线电视信号线地下铺设 

相关等部门意见、现场调查群众、座谈。

内街内巷违规停车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车辆乱停放每宗扣0.1分,三车无管理制度扣0.5分;有群众投诉未及时解决一宗扣0.5分,扣完为止,三线错杂,影响社区容貌扣1分;三线全部实现地下铺设另加1分。

C5招牌、宣传栏、灯箱

2

招牌、宣传栏、灯箱依法设置,整齐规范、外形美观。

有关部门意见,现场调查群众座谈。

每发现一处招牌(宣传栏、灯箱)凌乱、外观较差现象扣0.5分,扣完为止。

D自然资源保护

5

D1野生动植物保护

3

居民爱护野生动植物,无经营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餐馆,无买卖、食用受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现象。

现场检查,群众座谈、调查。

发现经营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餐馆扣1.5分,发现买卖、食用受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现象各扣1.5分,扣完为止。

D2保护古树名木

2

胸径80厘米以上的大树及古树名木要树立牌子,必要时建造围栏加以保护,防止破坏、迁移,定期养护。

现场察看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群众座谈、调查。

大树及古树名木挂牌0.5分,长势良好、没有破坏现象0.5分,有向群众普及全民义务植树、爱护绿化和古树名木保护知识0.5分,建立养护制度,落实养护措施,定员定期养护绿化0.5分。

E绿色生活

10

E1绿色消费

4

商店、酒店、肉菜市场宣传推动绿色消费,销售环保标志商品;提倡使用菜篮子,不用塑料袋,拒绝白色污染;家庭或单位购买使用可降解包装、可持续使用餐具、绿色建材、环保安全电器,节约资源(节水、节电、节材、节粮、节油和节气等)。

群众座谈、调查,现场察看。

商店积极宣传绿色消费,销售绿色、环保标志商品得2分,表现一般得1分,否则0分;80%以上的单位和居民参与了绿色消费2分,80%>参与率≥70%1分、参与率<70%0分。

E绿色生活

10

E2环保志愿团体

4

有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的环保志愿队伍,经常开展社区环保活动,监督社区环保工作。

社团成立文件,成员名单,活动方案,活动的文字、照片、声音、影像等记录。

有社团成立文件和成员名单1分,有活动方案及总结1分,环保活动内容丰富,次数较多1分,有监督社区环保工作1分。

E3使用清洁能源

3

居民对清洁能源(相对清洁,如液化气、管道煤气)使用率达到95%,提倡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

群众调查

使用率≥95%得3分,≥85%得2分,≥75%得1分,≥65%得0.5,以下得0分;有利用太阳能的措施另加1分。

F

环境宣教与环境意识15

F1环境宣传

5

宣传氛围:有固定环保警示牌(宣传栏)、环保橱窗或显示屏等,建立寓教于乐的环境文化设施、有环保示范作用的景点,制定居民环保公约或守则,形成立体宣传氛围。宣传活动:重大环境节日要有宣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参与人数较多。

现场察看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群众座谈。

宣传氛围:完全做到3分,基本做到2分,部分做到1分:宣传活动:每年2次以上大型环保宣传活动效果较好2分,有1次环保宣传活动1分。

F2环境教育

5

社区内学校环境教育开展率100%,制定社区内学校(幼儿园)的环境教育方案,积极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社区内有开展居民环境教育活动,社区环保负责人要参加环境培训和考核,社区内设有公众环境书报架(阅览室)并及时更新环保书籍报刊。

环保部门与教育部门的意见,社区提供的资料,现场察看。

学校环境教育开展率100%、有操作方案得1分,有创建了绿色学校(幼儿园)1分,社区环保负责人有参加市以上组织的环境培训和考核1分;建有公众环境书架且有环境书报刊1分。

F3环境意识

5

居民环境知识较丰富,环境道德水平较高,环境法律意识较强,居民日常环保行为较多。

居民环境意识问卷调查,群众座谈会。

3分,良2分,中1分;居民日常环保行为较多2分,一般1分。

G特色10

G特色

10

1、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政府命名表彰的社区,如文明社区、社区建设示范区、生态小区、安静小区等。

2、已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节能降耗, 社区内公共场所和部位采用高效节能光源和措施;②使用太阳能照明技术;③使用太阳能住户超过40%;有雨水回用设施,利用回用雨水灌溉。4、环境友好:①病虫害防治采用生物防治技术和生物肥料或堆肥;②对生物可降解垃圾进行单独回收或设置可降解垃圾房,处理过程无二次污染。

根据社区提供的资料说明,评审的总体印象。

特色明显,有丰富的环保内容,示范性强10分;有特色,有一定的环保内容,示范性较好5—9分;有特色有内容,有一定的示范性1—4分。











附件3


2016年河南省省级“绿色社区”申报表

社区全称

(注明所属地市)


通信地址/邮编


社区联系人

姓    名


电话/手机


性    别


传     真


职    务


电子邮件


社区自评成绩

根据《2010河南省“绿色社区(小区)”考评标准(试行)》进行自评后打分

监督管理(满分20分)


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满分30分)


绿化美化规范化(满分20分)


自然资源保护(满分5分)


绿色生活(满分10分)


环境宣传与环境意识(满分15分)


特色(加分10分)


总  分


创建成果简要报告


市级绿色社区命名时间及文件号:

 

 

 

 

 

 

 

市(县)级环保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

 

 

 

 

 

 

 

                                              年     月     日

备  注

 

 

 

   

 

主办: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督办: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抄送:环保部宣教司、宣教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印发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