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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总量科]2016-01-11字号: |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排放量为105万吨, COD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L,总量控制指标为46吨/年,每日排放为0.159吨;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5 mg/L,总量控制指标为5.04吨/年,每日排放为0.0159吨。SO2排放浓度控制400 mg/Nm3。总量控制指标为79吨/年,每日排放为0.239吨;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400 mg/Nm3,总量控制指标为462吨/年,每日排放为1.4吨。

建议对其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临时)。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科。公示期为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8日。

    电话(传真):0371-23158738、23150694

    通讯地址:开封市万善街2号(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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