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管理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拟对河南天地药业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总量科 ]2017-03-20字号: |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河南天地药业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废水排放量15.63万吨,该废水经市政管网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COD排放浓度控制在300mg/L,总量控制指标为4.84/,每日排放为0.1563吨;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L,总量控制指标为0.24/,每日排放为0.01563吨。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控制在50 mg/Nm3,总量控制指标为0.192/年,每日排放为0.00064吨。;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200 mg/Nm3,总量控制指标为0.898/,每日排放为0.0029吨。因国家排污许可证平台即将使用,在过渡期间建议为该公司发放临时排污许可证期限半年。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科。公示期为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7日。

    电话(传真):0371-23158738、23150694

    通讯地址:开封市万善街2号(475000)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