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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管控 护航高考顺利进行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06-15字号: |

为护航我市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安静的复习考试环境,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我市实际,提前谋划、跟踪落实、精准执法,切实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管控。

一、提前谋划,制定方案

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的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汴环攻坚办〔2021〕80号)。

《通知》要求,一是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加强巡查与值班,对违反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严、从快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二是全市所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建筑施工工地、三产服务等行业,自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9日,在中午12时至15时、晚20时至次日6时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活动;三是2021年6月7日至9日,全市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筑施工工地、三产服务行业及个体经营户,停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生产、经营等活动,杜绝考场周围环境噪声对考生的影响。

二、跟踪落实,加强监管

5月20日《关于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集中开展夜间噪声污染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严肃查处。尤其是6月6日以来,我市环境执法人员每天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另外还有2名夜间值班人员专职对群众举报的环境噪声投诉件现场处理。在管控期间,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动监管人员50余人次,检查施工工地32家次,发现环境噪声问题7个,均已依法进行处理。

三、群众投诉,现场处理

根据要求,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在辖区高考考点设立考场投诉点位,现场接受群众投诉,第一时间赴现场处理。并在高考期间重点监管群众投诉的噪声产生单位,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编辑: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