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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火电造纸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7-06-23字号: |

关于全市火电造纸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

核发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祥符区)环保局、环保分局,各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及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71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7〕74号)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总量部门会同大气、污防、环评、规划监测、土壤、监察、监控等部门有关人员放弃休息日和节假日,齐心协力,统筹协调,加班加点,不辞辛苦,统一标准,严格把关,最终于5月30日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市攻坚办交办的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艰巨任务。顺河区于5月26日,按照省、市攻坚办的要求,提前完成辖区水泥行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尉氏县于6月12日,完成了辖区水泥行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对通许县环保局、尉氏县环保局、顺河区环保分局,市环保局参与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总量、大气、污防、环评、规划监测、土壤、监察支队、监控中心所有科室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按照环保部和省攻坚办要求,全省应于年底前完成11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请县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继续关注、大力支持此项工作。希望参与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同志们继续发扬攻坚精神,鼓足干劲,再接再厉,确保按时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年度任务。同时,请县区环保局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后的环境监管工作,依法查处不按证排污、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助力打赢打好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七年六月二十三


编辑:总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