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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东厂)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总量科]2015-12-24字号: |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东厂)2015年约处理污水4578万吨,COD排放浓度50mg/L,排放量约2737吨,每日排放量为7.5吨。氨氮排放浓度5mg/L,排放量约273吨,每日排放量为0.75 吨。

建议对其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正式)。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科。公示期为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31日。

   电话(传真):0371-23158738、23150694

   通讯地址:开封市万善街2号(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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