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开封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及合格标志核发信息情况的报告
省环保厅:
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豫环文〔2013〕6号)要求,现将开封市2015年第三季度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及合格标志核发信息报告如下:
2015年第三季度,开封市安装并通过验收的自动在线监控仪器设备的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共21家,其中废水污染源10家、废气污染源4家(火电厂由省厅核发标志),城镇污水处理厂7家;共有20家国控企业50台设备通过有效性审核,并发放了合格标志。(具体情况见附件)。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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