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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南开利锌业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总量科]2015-10-23字号: |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开利锌业目前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污口已封堵,仅有生活污水排放。全年排水量2000吨,COD年平均浓度100mg/L,排放量约0.19吨。氨氮年平均浓度20mg/L,排放量约0.04吨。预计废气排放量11664万标m3/年,SO2年平均浓度400mg/m3,排放量约18.20吨,烟尘年平均浓度50mg/m3,排放量约6.56吨,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50mg/m³,排放量约5.54吨。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科。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3日-2015年10月29日。

    电话(传真):0371-23158738、23150694  

    通讯地址:开封市万善街2号(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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