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管理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关于开封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动态调整初评结果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2-03-24字号: |

关于开封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

绩效评级动态调整初评结果的公示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57号)《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94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动态调整工作,经企业自评、县()生态环境分局初审、市生态环境局复审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评审,逐级审核初评A级企业17家、B级企业6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6家。现将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动态调整初评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2022年3月23日-3月25日,请予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企业评定等级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监督电话:0371—23150802

监督邮箱:kfsdqk@163.com

附件:开封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动态调整初评结果企业名单

 

/uploads/files/2022-03-24/623bce54a1fd1.xlsx
编辑:大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