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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靳元元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2-07-20字号: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靳元元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副科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示范区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曹石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督协调科副科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排污管理科副科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朱长喜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审核科副科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重点污染源监察科副科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胡义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龙亭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杨孝武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鼓楼区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2022年59

编辑: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