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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复兰考县德奕美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封边条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4-01-31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关于拟批兰考县德奕美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封边条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拟对兰考县德奕美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封边条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兰考县德奕美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封边条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堌阳镇端庄工业区002

兰考县德奕美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1.废气:本项目混料、破碎过程产生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塑料制品A级企业绩效分级要求。造粒、印刷固化废气二次密闭收集,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造粒、印刷固化废气和挤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塑料制品行业绩效A级、包装印刷行业绩效A级、《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印刷版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生产厂家回收;不合格产品、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兰考天地鸭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科技路南侧

兰考天地鸭业有限公司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1.废气:本项目熟食车间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排放限值要求;鸭血加工车间、羽毛加工车间天然气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经现有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H2SNH3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三级标准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本项目废原料包装袋、包装箱、过滤杂质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4.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河南巨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米穿线管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许河乡工业园区

河南巨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增绿护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入11万元。

1、废气:本项目挤出成型工序、造粒工序有机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业 A 级企业要求。

2、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废水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类收集后处置后回用于生产,废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及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26990272

通讯地址: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

编辑:兰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