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管理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关于加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放射源安全监管的通知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15-08-21字号: |

各县(祥符区)环保局、环保分局、涉源单位: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我市放射源安全,现将“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以下简称“纪念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环保局、各涉源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监管,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通知要求和各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纪念活动”期间放射源安全,防止各类辐射事故发生;

二、各涉源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辐射安全工作措施。即日起至9月5日,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市局辐射站对放射源重点单位和用源大户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据新环保法进行处罚。

“纪念活动”放假期间(9月3日至9月5日),涉源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放射源,责任到人,尤其是移动γ探伤单位、用源大户及放射源销售单位,单位领导要每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放射源进行清点,并严格实行登记、检查制度,做好环境监测记录及巡查记录;放射源出入库时,辐射工作单位主管领导要监督进行,并详细登记备查,确保放射源安全。

三、825日至9月5日,停止办理放射源的转出、转入手续。

四、自825日至9月5日,实行“报告”制度,各涉源单位确定一名辐射安全联络人,每天下午5:00前将本单位辐射安全情况以短信方式报告市局辐射站,市局汇总后报省厅辐射处。各县(区)环保局要加密对本辖区内放射源单位的检查频次,确保本辖区内放射源安全

 五、一旦“纪念活动”期间发生辐射事故、事件,各涉源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程序和规定及时上报,对于不报、迟报、瞒报、漏报的,市局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苏亚东  15237857770



                        2015年8月21

关于加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放射源安全监管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