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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换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总量科]2015-08-20字号: |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尉氏县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审核,该厂2014年12月底完成提标改造全面环保验收。核定该厂COD排放浓度50mg/L,年排放量约456.25吨,每日排放量为1.25吨。氨氮排放浓度5mg/L,年排放量约45.625吨,每日排放量为0.125 吨。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科。公示期为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7日。

    电话(传真):0371-23158738、23150694

    通讯地址:开封市万善街2号(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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