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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改造企业的公告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19-07-17字号: |

关于征集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改造企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洽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我市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协同控制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颗粒物及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进一步规范我市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工作,对超标排放且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柴油货车颗粒物和氨氧化物排放;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控制颗粒物排放。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环办[2019]126号)(以下简称《省深度治理意见》)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改造企业,要求如下:

一、参与治理改造的企业应具有生产后处理装置核心部件如载体、涂层、系统封装等两种及以上的能力,并提供完整的治理技术和产品使用方案。

二、参与治理改造的企业应符合GB17691-2005和HJ451-2008标准要求的产品型式核准证书(同一生产商)和具有资质(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等材料。

请具备以上条件的治理改造企业携带以上材料到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核,我局将对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开。

公开后的治理改造企业应按照《省深度治理意见》要求,可对符合深度治理条件的机动车进行治理改造,深度治理采取机动车所有人自主选择原则,车(机)所有人与治理改造企业进行双向选择,车辆所有人将需加装后处理装置的车(机)交付给具备技术改造条件的治理改造企业进行治理。治理改造企业选择与车辆相匹配的污染控制装置,同时根据车辆的实际运行工况选取最佳排放控制方案,治理改造企业须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产品安装清单。

 

 

 

公告公开网站:http://www.kfhb.gov.cn/(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

联系人:张萌     联系电话:0371-23627576

 

 

 

2019年7月17日

关于征集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改造企业的公告.pdf



编辑:大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