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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 通知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19-08-29字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局

委: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减少大气污

染物排放,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标准、要求和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现制定印发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

锅炉、铸造行业和非电行业大气污染污染深度治理(以下简

称“六治理”)要求和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汴环攻坚办【2019】3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通知.pdf


编辑:大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