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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关于河南省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19-12-30字号: |
截至2019年12月29日20时,河南省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开封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46件,现将第十三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受理编号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情况备注
1D410200000000201912250001鼓楼区南苑办事处杨砦村杨砦小学向东300米路南有一花灯加工厂,无环保手续,有多台电焊和喷漆工艺无任何防止设施,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巨力玻璃厂对面向南有个海面加工厂,没有环保手续,长期非法生产,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个别村干部和南苑办事处工作人员收受好处,给这二家企业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有检查时停,没有检查就违法生产。明知是散乱污企业,多年却不取缔,反而充当违法企业的保护伞,要求严厉查处。(一)花灯加工厂调查情况:交办的举报清单中“鼓楼区南苑办事处杨砦村杨砦小学向东300米路南有一花灯加工厂”名称为开封九匠园艺艺术造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飞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4MA44QFRK67,并进行了自主备案,备案号:201941020400000105。
经调查该企业在起初起一直按照备案范围生产经营,并承接了宋都皇城大巡游花车制作,在9月重污染天气“红色管控”期间,为按时完成大巡游活动,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市攻坚办请示允许施工生产(经请示付磊市长后,同意在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红色管控” 9月27日至9月30日期间正常施工)。2019年10月18日经检查超出备案范围进行加工,由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分局撤销其环保备案,针对花灯加工厂的问题,南苑办事处已及时组织人员,对该企业进行取缔,目前该企业已取缔完成。
(二)巨力玻璃厂对面向南海面加工厂调查情况:交办的“巨力玻璃厂对面向南有个海面加工厂,没有环保手续,长期非法生产,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经调查,该海面加工厂全称为河南江和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座椅的生产销售,年生产30000套汽车座椅,需用约800t座椅海绵。该企业2019年10月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1月18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汴环评表【2019】154号)。通过现场调查,该企业治污设施齐全: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发泡及熟化工序、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针对巨力玻璃厂对面向南海面加工厂(河南江和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问题,鼓楼区责成相关部门加大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的检查力度,要求企业在管控期间严格落实管控要求。
(三)个别村干部和南苑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情况调查:针对举报内容南苑办事处街道纪工委对所涉及社区的书记、主任及分包科室长、网格员进行谈话调查,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收受好处,给这两家企业充当保护伞。鼓楼区将继续严把纪律关、廉洁关,如果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基本属实开封九匠园艺艺术造型有限公司,目前该企业已取缔完成
2X410200000000201912250001开封市鼓楼区华夏大道小王屯村东南角在没有拆迁的厂房内有一个加工加胶玻璃和一个小香油作坊用有害的可燃物作为燃料,每天有大量的烟尘和大量有害气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一)、小王屯村东南角加工加胶玻璃厂房调查处理情况:
该厂房位于华夏大道路南小王屯东南角处,此处为曹金柱的房屋,2019年11月中旬,南苑办事处环保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时就已经发现,并立即协调小王屯社区书记与主任告知该租赁户加工经营无手续,属散乱污,两天内必须搬离,否则扣除全部物品。在办事处环保所与社区两委共同督导下,该加工点在11月20日已自行搬离。
鼓楼区立即组织区攻坚办和南苑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发现除大门外除了上次自行搬离时剩余的少量玻璃渣外,房屋内无任何设备与产品。
(二)、小香油作坊调查处理情况:
该小香油作坊位于华夏大道路南小王屯东南角加胶玻璃西100米路北,此处同为曹金柱房屋,该企业法人名叫王春林,安阳林州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2013年3月12日,经营范围为调味品的生产及销售,食用植物油(半精炼)的生产,批发兼零售的预包装食品。
鼓楼区南苑办事处环保所、食安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发现该作坊炒锅以液化气作为燃料,有油烟净化器,炒制时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但该作坊已长时间不进行炒制,以购买炒熟后的花生和芝麻作为原材料进行加工食用油,未发现举报人描述的有害可燃物作为燃料加工生产的情况。
基本属实
3D410200000000201912250002开封市鼓楼区魏都路开封福润肉联食品有限公司后门排放恶臭气体。开封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鼓楼区魏都路15号,公司年屠宰80万头生猪,总投资1000万元,于2004年4月经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环评批复文号:汴环监书[2004]1号,该项目于2004年3月开始建设,于2004年4月建成投产,污染处理设施现基本建设安装到位。开封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80万头生猪现场检查时未运行,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要求,建成的有屠宰生产线2条,2吨燃气锅炉2台;生产工艺为生猪通过屠宰分割后成为成品;主要污染物是屠宰废水,锅炉废气和无组织排放臭气;已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燃气锅炉建有低氮燃烧器,污水处理池无组织臭气建有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现场检查厂区东门已废弃,大门紧锁,厂区西门内有污水处理站以及临时存猪圈,厂区西门内污水处理站格栅和污水收集池靠近后可闻到少量异味。

基本属实针对该企业情况,让企业对产生异味处进行封闭处理,防止恶臭气味逸散,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随后企业立刻将敞开的蓄水池及两个隔离池进行封闭处理,待重污染天气管控解除之后,将产生异味的地方用钢结构封闭起来,生产工艺清洁化,污水处理达标化。下一步鼓楼区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及时对违法企业进行查处。
4D410200000000201912250003开封市鼓楼区丁角街西斯夜市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居民。该夜市位于丁角街居民区,确实存在影响居民的情况。自2018年6月起,由鼓楼区食药监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和区夜市服务中心组织联合执法队,对夜市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一)噪音处置方面:自2018年起,鼓楼区夜市服务中心对夜市周边居民楼的产权单位和居民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其中路北商业共计57户,临街居民213户,路南商业共计62户,临街居民205户,合计商业119户,临街居民418户。噪音处置分三方面,一是在夜市经营期间,严厉打击流浪乞讨、卖唱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驱离;二是利用夜市广播,每晚夜市进场后至晚上9:00,播放“文明用餐,不要大声喧哗”提示语,并设计制作“文明用餐,不要大声喧哗”等桌贴,提醒食客文明就餐;三是要求所有夜市经营户按时闭市,严禁超时经营,并在晚上9:30之后停止叫卖,撤离市场收拿桌凳时做到轻拿轻放。鼓楼区夜市服务中心不定期对夜市超时经营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一律停业整顿,尽可能的减少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二)油烟处置方面:自2016年起,西司夜市已全面禁煤禁炭,所有夜市经营户经营所使用的散煤、炭子、木炭等污染能源,全面更替为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2018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鼓楼区夜市服务中心于2018年6月制定了《关于治理夜市油烟的工作方案》,8月,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夜市服务中心和区管委会的领导和同志,前往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南大街夜市实地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学习,确定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在夜市餐车的可行性。从石家庄谈固夜市实地考察返回后,夜市服务中心相继邀请多名环保专家、油烟净化设施厂家到西司夜市现场实地考察。10月,通过与不锈钢加工厂商和油烟净化设施厂商的多次对接洽谈,设计出符合夜市实际经营条件的油烟净化设施。2018年12月底,适合夜市实际经营条件、排放达标的油烟净化设施第一台成品机在西司夜市安装和调试使用成功。2019年1月31日,西司夜市所有涉及经营产生油烟的经营户与油烟净化厂商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于2019年3月31日,西司夜市146台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完毕。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完成后,鼓楼区夜市服务中心相继起草了《鼓楼区夜市油烟治理管理办法》、《夜市油烟治理处罚办法》,并同夜市经营户签订了《夜市油烟治理承诺书》,将油烟净化设施的开启使用和清理工作纳入日常巡查的工作中。凡发现夜市经营户出现油烟直排和不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施行为的,由鼓楼区城市管理局(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鼓楼区夜市服务中心进行顶格处罚:第一次发现未正常使用的,处以罚款5000元,停业整顿7天的处罚;第二次发现未正常使用的,处以罚款50000元,停业整顿1个月的处罚;第三次发现未正常使用的,取消夜市经营资格。
(三)环境卫生处置方面:2013年12月,西司夜市由市市场发展局移交至鼓楼区进行管理,鼓楼区采用全时段保洁模式对西司夜市进行保洁。1、每晚夜市进场后,33名保洁人员、3辆垃圾清运车对夜市进行保洁,确保垃圾不落地、及时打扫清运。2、每天夜市闭市后,8名保洁人员、2辆垃圾车继续运转,确保夜市闭市后场光地净。3、每天凌晨5点,10名清刷人员、1辆洒水车、2辆磨地机,使用清洁剂、除油剂等,对夜市经营区域进行全方位冲刷,确保经营区域无油污、污渍。同时,要求每个夜市经营户在操作区域铺设防油污地垫,每辆餐车前摆放大垃圾桶套垃圾袋,每个餐桌下摆放小垃圾桶套垃圾袋,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油污、垃圾不落地。
基本属实下一步鼓楼区夜市服务中心将加大对西司夜市的管理力度,扩大保洁队伍,坚持长效机制,常态化高压模式,进一步缩短夜市营业时间,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5D410200000000201912250004开封市鼓楼区南苑办事处刘寺检测中心南门向东200米路南原开封市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院内土被甲醛污染。投诉人承包该院对厂区改造中发现土地散发严重的刺鼻气味,土壤呈现红黑色,取水井前几秒取水颜色是黄色,并且土壤不长草,怀疑土壤污染。投诉人委托河南昌兴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块土地进行初步检验,经检验发现甲醛超出规定标准40-50倍。经询问原开封市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曾经在2018年泄露约4至5吨甲醛,泄露的甲醛造成该厂区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该土地至今没有修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安全。要求政府部门和环保部门督促原开封市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修复治理该块土地。还人民群众一个健康、绿色的家园。原开封市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开封市鼓楼区南苑办事处刘寺检测中心南门向东 200米路南,年产10000吨建筑材料(外加剂)项目,于2014年和2016年经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环评批复文号:汴环监表[2014]215号和汴环评备[2016]40号,该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始建设,于2016年12月基本建成,2017年2月经开封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环评验收号:汴环表验〔2017〕14号,同意正式投入生产。项目主要产品为脂肪族减水剂,主要生产设备有立式储罐3个、搅拌罐1个、储料池2个。生产工艺为购进原料脂肪族减水剂母液,按比例加入葡萄糖酸钠、碳酸钠、麦芽糊精、纤维素、白糖等,倒入搅拌罐搅拌后成品。该项目共生产3年,至2018年12月31日土地承包期结束停产至今。原公司自停产后,将余留的原料和产品全部运至禹王台区的新公司用于生产,设备于2018年底整体销售给山东一家公司拆卸运走,现场查看时,已无原开封市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所有设备和原料及产品。
经现场调查并询问,原开封市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前承包人赵明松在生产脂肪族减水剂母液时,其中一种原料甲醛,由于司机临时上洗手间造成甲醛溢出储罐罐体流到地面,当时发现后及时用黄土进行掩埋。开封凯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2019年2月租用该土地,7月份在厂区空地开挖下水道过程中,土地散发出刺鼻气味,8月份经委托河南昌兴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块土地进行检测,发现甲醛超标。经查看NO:HNCX-2019-W212《检测报告》,1号地块环境空气质量甲醛超出国家规定标准5.2倍,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的数值和因子均低于国家规定筛选限值标准。
鼓楼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南苑办事处于2019年12月26日下午到达现场后,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查勘,除东西车间中间南部约400平方米未硬化外,其余土地均已硬化;经与检测公司和原开封市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了解,存放甲醛的储罐和监测地块中心位置一致,位于东西车间中间南部未硬化地块中;现场无明显异味,地面除约10平方无植物生长外,其余地面均有植物生长;查看空地开挖的沟槽中,表层土壤下250px至375px处有灰褐色遗留存在。分局立即对该地块拉警戒线进行封锁和控制,以免周边村民靠近造成伤害,避免造成污染。
基本属实开封市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委托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现场所有废物进行清理,以免对周边土壤、水质等造成二次污染,预计2020年1月2日清理完毕。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鼓楼分局和南苑办事处下一步将细化环保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职责,监督该企业对地块上的遗留化工物质进行安全处置。

6D410200000000201912250006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五大街圆创机械厂夜间生产。工厂工人说19:30开始上班。针对该公司未按照要求落实红色预警应急管控的问题,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生产用电进行查封,查封时间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3日;新城办事处联合西湖派出所对该公司生产主管下达了训诫书;该厂相关负责人出具检查书,保证今后严格按照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属实下一步,示范区新城办事处和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对辖区内企业应急管控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7D410200000000201912260002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夷山大街向北100多米金裕通别克4S店,晚上气味特别大,有喷漆味。金裕通别克4S店位于夷山大街南段与魏都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高屯油库对面),公司成立时间为2010年1月15日。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销售、维修及喷漆作业。环评登记表于2017年7月24日备案。备案表中喷漆工序废气处理工艺为活性炭+光氧吸附后经15米高烟囱排放。今年检测报告显示可以达标排放。2019年12月26日下午15时13分,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金耀街道办事处环保办对该店进行了日常巡查,巡查中未发现该4S店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有偷喷漆行为发生。按照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安排部署,金耀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现场检查,无油漆味,地面无喷漆痕迹,未发现该4S店有喷漆迹象。经调查电量和生产维修记录显示管控期间无违规生产迹象。不属实下一步将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巡查力度,严禁违反重污染天气管控违法行为发生。
8D410200000000201912270002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晋安路皇宋大观工地施工,喷漆。皇宋大观茶城位于开封市晋安路东段,是我市一处重要的旅游景点。院内一栋室内装修场所,经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金耀街道办事处联合检查,院内有一个茶城,一家民宿,一家停工工地,一家洗车店(无喷漆)。经现场核实存在一施工工地,原建筑建于2006年,现租赁给开封市示范区泊林音乐餐吧,正在进行室内装潢装修,室内装修仅为支壳子板,铆钉固定墙面木板,维修跑线等工序。不涉及电焊和喷漆工序,现场检查也未发现焊接和油漆工具,未闻到油漆味。
部分属实示范区管委会、金耀街道办事处今后将加大对该室内装饰房屋的督导巡查力度,严禁违反重污染天气管控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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