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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封县宗凯渔业有限公司甲鱼 青鱼 鲤鱼 鲢鱼 观赏鱼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6-05-03字号: |

 

审批意见:                    

汴环生态表〔2015〕1号

关于开封县宗凯渔业有限公司

甲鱼 青鱼 鲤鱼 鲢鱼 观赏鱼水产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开封县宗凯渔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开封县宗凯渔业有限公司甲鱼、青鱼、鲤鱼、鲢鱼、观赏鱼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祥符区袁坊乡冯寨村,养殖规模为8000只甲鱼养殖,年产青鱼14万斤、鲤鱼8万斤、鲢鱼4万斤、观赏鱼10万尾养殖项目。占地面积74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座鱼塘、1座2平方米化粪池、2眼安全填埋井。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生活污水入化粪池不外排。

2、病死鱼通过安全填埋井安全处置,填埋井为混凝土结构,井口加盖密封,深度大于2米。

3、医疗废物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回收处置。

四、 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及时向我局申请环境 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需对本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你单位应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祥符区环保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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