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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封县永顺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存栏2000头(年出栏5000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开封市环境保护局]2016-05-03字号: |

 

审批意见:                    

汴环生态表〔2015〕4号

关于开封县永顺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年存栏2000头(年出栏5000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开封县永顺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开封县永顺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存栏2000头(年出栏5000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养殖规模为年存栏2000头(年出栏5000头)生猪养殖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56.82万元。占地面积10667平方米,建筑面积64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500m3厌氧池,1座1500m3污水和尿液储存池,1座500m3储粪场,2眼安全填埋井。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在祥符区八里湾镇芦村,距北侧前芦村710米,距西北侧高寨905米,距东南侧北花庄778米,距北侧陇海铁路1100米,选址可行。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养殖场年产生猪粪1022吨,产生养殖废水5606.4吨,沼渣292吨。结合本项目的养殖规模,审定采用《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总量减排技术指导意见(试行)》中模式Ⅱ处理工艺厌氧发酵工艺,干清粪+粪便出售制有机肥+污水和尿液制沼气,沼液农田利用+污水处理后农田利用,实现粪物的资源化利用,达到污染物零排放。生产和生活污水采取以下治理措施:在养殖场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对猪舍地面进行硬化,防止尿液下渗污染地下水;养殖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防雨、防渗、防溢处理。

2、固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采用干清粪工艺,做到日产日清;建设完善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的粪便贮存池;禁止畜禽粪便在养殖场内随处堆放或以渗坑的形式处置;粪便采用好氧堆肥技术进行无害化。

3、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在粪尿中添加除臭剂减少臭气的排放。

4、病死猪投安全填埋井处置,填埋井为混凝土结构,深度大于2米,井口加盖密封。

5、医疗废物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回收处置。

四、 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 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需对本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你单位应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祥符区环保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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