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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三举措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2-05-30字号: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三举措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依法治污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探索,主动作为,着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聚焦制度建设,筑牢工作基础

制定《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操作指引》、《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清理等有关工作,督促提醒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有关程序规定。

二是突出审查工作,提升工作质效

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对存量文件进行反复清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严格落实增量文件合法性审查前置程序,防止出现违法违规情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相结合模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的同时,避免出现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情况。严格落实法律顾问、法制部门双审核制度,严格做到有件必审,双重审核。

三是围绕社会关切,做好意见收集

扭住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和程序这个关键点,凡是涉及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意见征集公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做到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开展专家论证,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提高审查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编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