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同创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志愿服务的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发展,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14日两个高峰时段:上午7:20—9:00,下午17:30—19:00。
二、活动地点
医药大厦岗(黄河大街与大梁路交叉口)
三、活动内容
协助交警或交通协管员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劝导行人及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劝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提倡文明出行;及时帮助盲 人、老人、儿童等特殊需要群体过马路;提供指路咨询及其它便民服务。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是市直工委、市文明办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将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局机关各科室、各同创单位要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按照局统一安排的时间表按时到位,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等,一旦发现,将扣发当月精神文明奖。
(二)明确岗位,落实责任。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任务落到实处。每个十字路口参与服务的志愿者不低于4人,每个出口方向1人,按照路口信号灯情况,配合交通协管员做好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文明交通劝阻、引导工作。
(三)严格管理,文明执勤。所有志愿者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过程中,做到“五不准”,即:不准玩手机、与他人闲聊;不准离岗、迟到、早退;不准蹲坐、袖手、背手、叉腰、插兜;不准嚼口香糖、吸烟、吃零食;不准态度生硬、消极怠工。同时,志愿者要着装严整,统一穿“文明使者”红色T恤或马夹,戴小红帽、持小红旗或信号棒。
(四)各单位志愿者在服务期间要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积极主动参与文明交通的引导、劝阻活动。同时,要着装整齐、言行规范,恪尽职守、认真服务,确保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效果。
参与活动的机关各科室、各同创单位的人员活动结束后将照片发至人事科邮箱kfhbrs@126.com,联系人:刘金平,电话:23930609。
附:市环保局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执勤安排
2018年12月10日
开封市环保局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执勤安排
12月14日 | 上午 | 监察支队2人 | 监测站2人 | ||
下午 | 办公室1人 | 人事科1人 | 辐射站1人 | 监控中心1人 | |
备注:上午执勤时间为7:20-9:00,下午执勤时间为17:30-19:00。
执勤地点:黄河大街与大梁路交叉口。每岗4人,每个出口方向1人。